展览会主场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及《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严密的管理、更科学的方法、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安全预防工作。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创造良好和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展会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
展览会名称: 布展日期:20 年 月 日至 日 展出日期:20 年 月 日至 日 展览会主场单位名称:
展览会主场单位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使用展馆: 号馆 展览会面积为: ㎡
主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 展览会主场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场馆内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
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展览期间各项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
二、 展览会主场单位应严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505号令》《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并认真履行职责。
三、 展览会主场单位应按照《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各展台进馆
手续,并负有直接对各参展单位进行施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施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施工安全及火灾隐患的责任。
四、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审核参展单位装饰方案、图纸、材料等。参展单位在装饰前必须将展
位装饰方案、图纸、使用材料报主场搭建方审查,审查中必须严格把关。审查合格后与参展单位签订消防、施工安全责任书。方可为参展单位办理入场布展手续。
五、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和保障各展台承揽施工单位搭建展台的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施
工、展览和撤展期间出现展台倒塌、工伤和伤及他人、给场馆建筑物造成损坏以及其它安全事故责任由展览会主场单位负全部责任。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展位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由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展览会主场单位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展会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严格杜绝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场馆展厅内吸烟。进入馆内施工必须正确
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六、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严禁各承揽施工单位及参展单位在展馆墙体、柱体及各种专用管
线或建筑物上钉钉、捆绑等损坏建筑物的行为,所有展台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并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展台(最高不得超过6米)。未经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允许,严禁私自在展厅围栏、顶部张贴或悬挂广告或宣传品,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展厅顶部吊挂展台造型。严禁在展位后堆放物品(例如:搭建工具、包装物、包装箱、展品等)。
七、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各展台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
作平台,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设置安全隔离区,安全区须设有明显标示,施工现场应设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八、 展览会主场单位在设计规划展出场地(场馆)时,必须做到不得圈占、埋压、遮挡场馆消
防设施设备和防火卷帘门。在组织搭建展位时,督促各展台(特装)按照消防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留出场馆内消防疏散通道,确保展台人生财产安全和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九、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和保障展馆内严禁喷漆作业,展台施工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电
切割等加工工具,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有毒、有害材料进行装饰,如确因需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装饰时,必须要求参展单位采取严格的防火处理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和保障展馆内严禁明火作业,如确因需要使用氧焊、电焊在场馆
内作业的,装修单位必须报经场馆审查。并办理动火证,配备消防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及防护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成后报经场馆备查。馆内严禁使用煤气炉具、电炉、酒精炉、电饭锅等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器皿。
十一、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和保障各承揽施工单位使用的照明灯具、布展电动工具等各种用
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严禁使用麻花电线、塑料电线连接电器设备,须使用标准的双护套阻燃电线连接电器设备。电路、电气的安装必须由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工专业证件的人员进行施工且须持证上岗。保证各展台不私拉乱接和超负荷用电,展厅内严禁使用霓虹灯、高温碘钨灯,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
十二、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和保障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承揽施工单
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使用水点的展台,应指定负责人负责在清馆前关闭水点总闸及分闸口。任何由水点引发的事故和损失,由使用水点的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
十三、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和保障各施工单位在搭建、拆除展台过程中,或者其组织搭建的
展台、悬挂的标牌、彩旗广告等不会造成第三方权益或者人身损害,若发生第三方权益或者人身损害的行为,展览会主场单位应要求承揽施工单位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 展览会主场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和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和甲方安全职能部门的对参展单位检查
工作,对提出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十五、 如因任何参展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责令其整改而未整改,公安消防机构将对展览会主场单
位和参展单位进行处罚,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 展览会主场单位和各参展单位要自觉遵守场馆的相关规定,维护场馆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不得擅自使用或毁损,若有违反,将追究展览会主场单位和其参展单位相关责任。
十七、 展览装修布展结束后,展览会主场单位应即时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例行检查。
十八、 展览会主场单位负责监督和保障各施工单位,在拆展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出售展台搭建物,
及不设置安全防护区域野蛮拆展,确保拆展安全、有序进行。
展览会主场单位必须与此展览会展台搭建施工单位签订《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应将复印件提交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备案!由于展览会主场单位在展会中的监督、检查、管理、执行的力度不够或上述细则未能切实落实而造成任何安全事故和损失,由展览会主场单位及参展单位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组委会及场馆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展览会主场单位在签订此责任书前,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与展会主办或承办单位签订的主场承办合同书复印件。
本公司已知晓《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布展须知》等内容,并保证严格遵守。
展览会主场单位(公章):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年 月 日
展览会主场单位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