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面坚实平整、不积地基基础 水、垫板不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 最后验收 - - - - - - - - - ±100 ±7 ±25 ±30 ±20 ±50 ±20 ±20 ±10 2 立杆 搭 H=2 H=10 H=15 步距 垂直度 设 中 3 间距 纵距 横距 纵向水4 平杆高差 5 一根杆的两端 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偏差 外伸500mm -50 4.2脚手架的验收和日常检查
脚手架的验收和日常检查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继续使用:
(1)搭设完毕后; (2)连续使用达到6个月;
(3)施工中途停止使用超过15天,在重新使用之前; (4)在遭受暴风、大雨、地震等强力因素作用之后;
(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显著的变形、沉降、拆除杆件和拉结以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
4.3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由项目部HSE部门、搭设班组和使用班组共同进行检查验收,使用单位负责人及HSE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经监理公司认可并挂有合格标识后方可使用,办理《脚手架检查验收记录》。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合格标识,不得使用;
4.4经监理公司认可并挂有合格标识的脚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如果因施工需要作局部修改时,必须向监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完成后履行检查交接验收手续。 5、脚手架的标识
5.1脚手架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
5.2脚手架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为了表明其状态,必须有明显的标识,主要标识如下:
5.2.1绿色合格标识“本脚手架符合安全要求允许使用”; 5.2.2红色不合格标识“本脚手架禁止使用非搭设人员勿近”; 5.2.3警示标识“在本脚手架上工作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
5.2.4标识牌使用的材料,要坚固耐用美观,字迹清晰不宜脱落,挂牌位置要明显;
8.2.5标识牌内容要有:区域名称、检查责任人、检查日期。 6、脚手架搭设、使用注意事项 6.1脚手架搭设时应注意的事项
6.1.1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
6.1.2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或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6.1.3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1.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向架子的内侧,螺栓朝上,直角扣件的开口不得朝下,以确保安全;
6.1.5上架搭设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严格按搭设方案施工,连柱杆件和剪刀撑应及时设置,不得滞后超过两步;
6.1.6搭设过程中,应注意调整整架的垂直度,一般通过调整连墙杆件的长度来实现,但最大允许偏差100mm;
6.2脚手架跳板上不得放置焊机、设备等重物;不得堆放材料、工具等; 6.3作业人员应从专用梯子上下,不得擅自沿脚手架攀登; 6.4从事脚手架上作业要执行本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5风力超过六级或大雾和雨天情况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
6.6脚手架使用应符合设计荷载要求,不得堆放成批材料及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6.7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除架杆和脚手板,更不得局部切割和损坏; 6.8脚手架必须定期检查,大风、大雨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松动、折裂或倾斜等情况,应及时紧固或更换;
6.9对于使用周期较长的脚手架,应经常进行检查。 7、脚手架施工、拆除安全要求 7.1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7.1.1 进入施工区域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从事架子搭设的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凡患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等人员不得从事架子搭设作业,饮酒后禁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五点式双钩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地方,不能挂在带有剪断性的物体上。高空作业人员衣着整齐,应穿防滑鞋,禁止赤脚或穿拖鞋与硬底、易滑的鞋;
7.1.2 架子工在搭设架子的过程中,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携带劳动保护用品,搭设时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注意力集中,严格服从指挥,多人协同配合作业时,其动作应协调一致,向上传递钢管时,要用绳子绑扎好再向上拉。严禁抛扔工具、扣件等物品,必须用专用工具袋。搭设过程中,当日没有完成的架子,下班前应挂红色警示牌,避免失稳上人; 7.1.3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7.1.4 架子搭设完毕后,经各方共同签认后,才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查验收的架子,除架子工外,严禁任何人员攀登,未经验收的架子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后的架子不得擅自拆改,需做局部拆改时,需经技术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7.1.5 脚手板离设备面距离小于150mm,脚手板的探头用10号镀锌铁丝固定在支撑杆上,在拐角等处的脚手板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对接扣件的开口朝上或朝内。对接卡开口应朝架内侧,螺栓向上,避免开口向上雨水侵入扣件。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配置灭火器,并有专人看守;
7.1.6 顶层的脚手架与本工程的正式避雷连接,下部的脚手架同样与正式避雷系统连接,焊接好后经电气工长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重新施工; 7.1.7 架子要经常检查、维修、加固;
7.2 脚手架上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7.2.1 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7.2.2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作业层上人员、器具、材料的重量)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7.2.3 结构施工时不允许多层同时作业;
7.2.4 二次结构施工时,在架板设备总重不得大于1.5KN;施工设备单重不得大于1KN,使用人力在架上搬运和安装的构件的自重不得大于2.5KN;
7.2.5 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柱(设备)件3.6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7.2.6 在架面上设置的材料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影响施工操作和人员通行。严禁上架人员在架面上奔跑、退行或倒退;
7.2.7 作业人员在架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块脚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
7.2.8 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7.2.9 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柱杆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7.2.10 工人在架上作业中,必须系安全带,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7.2.11 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安全防护的出入通道,严禁攀援脚手架上下; 7.2.12 每天班前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7.2.13 在每步架上的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物品移至上(下)步架或室内;每日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材料物品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出去。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7.2.14 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
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7.3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7.3.1拆除工艺流程:拆护栏→小横杆→拆大横杆→拆人字撑→拆立杆→拉杆传递至地面→清除扣件→按规格堆码
7.3.2拆架前,全面检查待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定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
7.3.3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连柱(设备)杆及被拆架体各吊点、附件、电气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7.3.4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7.3.5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7.3.6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除后方可离开;
7.3.7每天拆架下班时,不应留下隐患部位;
7.3.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7.3.9所有杆件和扣件应在拆除时分离,不准在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连着送到地面;
7.3.10所有的脚手板,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以防脚手板和垃圾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7.3.11拆下的零配件(如扣件等)要装入容器内,用吊篮吊下;拆下的钢管要绑扎牢固,双点起吊,严禁从高空抛掷;
7.3.12拆架前应在拆除范围内设置警戒绳,并有专人监护,禁止人员入内或通行,否则不准进行拆除;
7.3.13架子拆除应按程序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应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U型卡、活动杆子等。按拆架原则先拆后搭的杆子,一步一清。人字撑、拉杆不准一次性全部拆除,要求杆拆到哪一层,人字撑、拉杆拆到哪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