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同,财政收入的构成不同。解放初期,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财政来源于公有制经济的收入有50%,来源于其他经济成份的收入近50%;1957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以后,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公有制经济收入,其他方面的收入大大减少。到了1979年改革前,财政收入基本上来源于公有制收入,占90%左右。改革以来,由于我们发展了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方式,来自于公有制经济成份以外的收入逐年增加。这两年,非国有经济在社会总产值中所占收入比重为40%,上交财政的收入才占20%多,穷其原因,主要是财政收入制度没有及时地随经济结构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从而出现在税负上国有重于集体、集体重于个体:
名义 国有 55% 70%
集体 8级 55%(最高) 私营 35% 合资 33%
从1994年起,统一企业所得税制度。
三、按经济部门分类
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划分:一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国民经济结构,如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二是指现代意义上的产业结构,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传统的国民经济部门结构和产业结构互有交叉,但其涵义都不相同,产业结构的划分是以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需要为出发点。一般认为:第一产业是为人们提供最基本需要的食品,它类似(相当于)农业(包括牧、副、渔业等);第二产业提供其他更进一步的物质需要,相当于或类似于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提供人们物质需要以外的其他更高层次的需要。它包括除上述部门以外的其他所有部门。下面我们就结合这两种划分方法谈一下经济部门结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一)农业与财政收入的关系
广义的农业,即大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各业;小农业指种植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的发展,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都将受到制约。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也是财政收入的基础,农业对财政的这种基础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以税收入的形式直接向国家提供财政收入
农业上缴财政的税收收入包括农业税和农村税收两部分。农业税是向种植业征收的税。建国以前,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农业税占解放区整个税收收入的80%,是当时财政收入的支柱。建国后,为了使农业休养生息,国家采取了稳定农民负担的轻税政策。加工工业给国家提供的积累越来越多,所以到现在农业税只占全部财政收入的30%左右。但它始终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农村税收是指向农村工商业征收的税。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农业除了向国家提供农业税之外,还向国家提供一定的流转税和所得税。
2. 农业以价格差价的形式间接向财政提供收入
这种间接的方式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计划价格体系,使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低于其价值,把农民创造的一部分价值转移给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再由这些部门以税收利润的形式上缴财政。这实际上是前面说过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农民创造的价值在农产品的收购时没有全部实现,在商业部门和工业部门得以完全实现。这样国家财政通过一种隐蔽的渠道以价格的形式再分配了一部分农民收入。这部分收入要远远超过农业税收收入。所以在衡量农业对财政收入的重要性时,不应光看到税收,还应把剪刀差这部分收入加进去,才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农民对国家的贡献。
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目前还解决不了,原因是价格体制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虽然我们正在理顺这种不合理比价,但长期积累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就消化了。1978年改革时,有人说财政一年通过价格形式从农民手中拿走200亿元,这些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但支农工业品的价格也在涨,所以剪刀差并未缩小多少。
3. 在现行的价格制度下,农业丰歉对财政收入存在着两种相反的影响
① 从总体上看,农业丰收会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利于财政收入增加;② 但由于目前我国农副产品存在购销价格倒挂问题,其差价是由财政进行补贴,,补贴的办法或是对企业实行减税、免税,或是弥补企业亏损,或者是在提高零售价格的同时给职工以物价补贴,最后反映在财政上不是减少财政收入就是增加财政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农业越丰收,收购的农产品越多,财政补贴额越大,负担也越重,这是今后一个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农业与财政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由于农业受自然力的影响大,所以农业的丰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财政收入的状况。俗话说:“八月十五放光明”,即每年阴历八月十五就可以看出这一年农业的丰歉来。有些工业品是以上年的农产品为原料的,所以当年农业收入影响着下一年度的工业收入。
了解到农业对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就要千方百计地支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例如,建国以来,我国对农村种植业一直按常年产量征税,常产是解放初核定的,50年来我们只调整过一次,且增产不增税,对开垦荒地三年免税;在工商税上对农机、化肥、农药等支农工业品实行低税政策。这些税收制度,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上起了很大的作用。
我国加入WTO后农业是受影响较大的产业。 新名词——新东北现象
最近两年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大豆相当于中国大豆年产量1500万吨,我国现在粮食库存5000亿斤。
加入WTO后,美国农产品还要大量在中国登陆,国内农产品的价格还要下降。
东三省是我国的粮食大省,素有“粮食稳压器”的作用,占全国粮食产量的40%。我国加入WTO后,对农业的冲击很大。如大豆进口增长快,原来东三省往南方运输销售,现在东北人讲我们的粮食进不了山海关了,怎么办?有人主张东北应打“绿色”牌。 (二)工业与财政收入的关系
我国的工业体系是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建立起来的,“一五”时期(1953-1957)连续发了几年公债,为经济建设筹资,建成几个大钢厂(鞍钢、本钢、首钢、武钢,宝钢后来建),汽车行业,石油业。
上世纪末,西方国家利用蒸汽机、动力机完成了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化。而我国清政府闭关自守,使得我们与西方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差1个世纪。今天改革开放20多年后,1994年西方国家实现了网络化,而我国1995年也实现了网络化,仅仅相差1年。现在internet、电子商务、国际互联网在各国迅速发展,改革之初,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在世界排50位,1997年排6位,1998年排4位,在我国产业中,工业目前还是国民经济的主导,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是因为:
① 工业的技术装备好,劳动生产率高。每个工人全年创造的产值相当于15个农民全年创造的产值。如1987年国营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2000元,而农民只有770元,1:15比例。
② 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比农业快。比如1990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增长20%左右,农业只增长6%,目前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占60-70%。
③ 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经济纯收入的较大部分要上缴财政。 关于如何管理好企业,我国商界的一些精英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1. 加入WTO对中国工业的(产业的)影响 2. 汽车 3. 造纸 4. 钢铁
5. 服务贸易(信息产业、金融) (三)建筑业与财政收入的关系
建筑业是一个特殊的工业部门。它也创造产品和价值,但其产品的生产方式和实现方式都不同于一般工业。住房商品化以前,从我国对建筑业产品的管理办法来看,其产品一般都不经过流通,其价格只包括成本和一定程度的利润(即是国家法定利润),在这样价格结构下,建筑业所创产品的价值在本部门没有得到完全实现,所以一直以来,财政来自建筑业的收入很少,不足1%。而国外(日本、美国)建筑业是其财政收入的支柱。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工业制度和价格制度的改革,我们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建筑产品商品化。这也是经过几年的努力一步步走到现在这个程度。但建筑业实现的财政收入仍不多,房子闲置5000万平方米,大批安居工程闲置70%。原因是房价不合理。全国房价1700元/米2,大连3000元/米2,北京6000-7000元/米2。目前全国350万特困户,人均不足4米2(双人床那么大),房地产商手中空房5000多万米2。由于价格问题,供求无法相适应。
以上我们讨论了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和制约,下面我们主要考察一下第三产业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及其变化趋势。 (四)第三产业与财政收入的关系
第三产业的范围极为广泛,从总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饮、物资供销、金融保险、旅游、文化教育、广播、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
所有这些部门一个共同特点是从事服务或服务性活动。经过这一环节使社会产品最终完成再加工和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化。
按照传统的经济思想,只有工业和农业才是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部门和行业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但在经济发达国家,这一传统思想已被经济实践所否定。在这些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达60%以上,提供的财政收入也占整个财政收入的50%以上。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第三产业不够发达,但也显露出迅速增长的态势。随着我国生产水平的提高,经济模式的转变和消费观念的更新,今后,第三产业必将得到进一步迅猛发展,并将成为财政收入新的基础和主要来源。
第三产业部门在财政分配上的特点是财源比较分散,同时各部门盈利和上缴税利水平也不够稳定。从目前情况看,我国财政税收部门对第三产业的财务管理还不够严格,也没有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所以这些部门“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为了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制定适应第三产业特点的财政分配制度,并严格以法治税,是今后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最近两年我国国家税总在全国搞“金税工程”。核心就是实现税收征管网络化。
第二节 财政收入的数量分析(界限)
财政收入的规模是衡量国家财力和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行使职能范围的重要指标。从历史上看,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始终是世界各国的主要财政目标,尤其在财政赤字笼罩世界的现代社会里,谋求财政收入增长更为各国政府所重视。
财政收入的规模也就是财政收入的总水平,通常用绝对数如财政收入总额,或用相对数如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比例来表示。一国财政收入的规模有多大,并不仅仅以政府的意愿为转移,它要受各种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下面我们就首先分析一下,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诸因素。
一、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
(一)总量制约因素: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可以用该国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几个指标来表示。目前,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核算体系,即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和国民经济平衡表体系(MPS)。它们分别适用于西方国家和我国及少数发展中国家。虽然统计口径和指标有些差异,但并不影响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分析。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社会产品就越丰富,其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也就越多。在一般情况下,该国的财政收入规模也越大。从世界各国的现实状况来考察,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规模大都高于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中的中等收入国家又大都高于低收入国家。绝对数是如此,相对数也是如此。这恰恰验证了我们前面所讲过的财政原理:经济决定财政。
生产技术水平也是影响财政收入总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它内涵于经济发展水平之中。技术进步(Y增速加快,物耗降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更为直接:上世纪初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因素中,技术进步所占的比重为5.2%,到本世纪中叶占40%,1970年代60%以上。在我国技术进步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大于对整个经济的影响。据粗略测算,技术进步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是其他因素的2.5倍,它所创造的国民收入,每百元可提供50元财政收入,其他因素仅为13元。
技术进步所占因素(对GNP的贡献) 上世纪初 5.2% 中叶 40%
70年代 60% (美日 80%)
(二)相对量制约因素:对财政收入/国民收入(或GNP)的影响
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又可称为“国民经济的财政负担率”。在国民收入既定的前提下,这一比重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
① V与M的比例关系,或M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可称为剩余产品价值率;② M中财政集中部分
与非集中部分的比例关系,或者说,财政收入占M的比重,可称为财政集中率。
设: N = 国民收入, F = 财政收入, 则:
F/N = 剩余产品价值率×财政集中率 = M/N×F/M
假设 = 50%×60% = 30% 下面我们就分别考察一下影响M/N和F/M的因素。 1. 影响剩余产品价值率M/N的因素 (1)劳动生产率的高低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劳动者的劳动日可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劳动日长度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可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扩大剩余劳动时间,从而扩大剩余产品价值所占比重。决定一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有:技术装备程度、劳动者对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组织和管理水平等。 (2)劳动者再生产费用
劳动者再生产的费用,是一种客观需要,它受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社会的平均文化水平、生活习惯、道德因素与制约。通常情况下,V的最低限量是劳动者的平均消费水平不能低于过去,且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现实地看,V的提高程度,决定于国家的分配政策。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剩余产品价值率最终取决于V的增长率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之间的对比关系:
A. 当V的增幅<劳动生产率增幅时,M/N的比例上升; B. 当V的增幅>劳动生产率增幅时,M/N的比例下降; C. 当V的增幅=劳动生产率增幅时,M/N的比例不变。 为提高M/N,必须做到“A”。 2. 影响财政集中率F/M的因素
(1)所有制结构:国有企业,国家集中的程度较高,对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国家集中的程度较低,因此,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财政集中率。
(2)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利润在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比例是由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决定的。在统收统支的体制下,财政集中率很高(企业利润大部分上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财权,财政集中率必然相对降低。
二、我国F/N的合理界限
F/N的比例过高过低都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在我国研究其合理的界限,大体有两种方法:
(一)经验数据法(对比分析法)
从我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F/N的比例中寻找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然后,根据当前经济条件做必要的调整,同时借鉴国外经验,确定一个合理比例。
建国以来我国各时期F/N的数据如下:
“一五”(1953-1957)时期 33% “二五”(1958-1962)时期 38% 三年调整(1963-1965) 34% “三五”(1966-1970)时期 35% “四五”(1971-1975)时期 35% “五五”(1976-1980)时期 37% “六五”(1981-1985)时期 28% “七五”(1986-1990)时期 24% “八五”(1991-1995)时期 24-25%“九五”(1996-2000)时期 24%
分析:“一五”时期和“三年调整”时期,国民经济的各种比例关系协调,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这一比重比较适度;“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时期,国家积累率过高,使得财政集中率较高,造成经济结构比例失调,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改革以来,国家调整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收入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不断倾斜,造成了财力严重分散的局面,如上表所示,从横向比较来看F/N,不仅低于原苏联、东欧国家(50%以上),也低于西方发达国家(40%以上)这一指标。
综观我国历史,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一般认为,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提高到30%左右较为合适。 (二)要素分析法
根据国家职能的活动范围,确定财政支出范围的大小。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中,按国家职能划分,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与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有关的支出,主要项目有国防、行政、科教文卫、城市维护、援外等。这部分属经常性支出,是必保的。其中大部分是“人吃马喂”,具有刚性。这部分开支通常需要占到国民收入的20%左右。
另一类是与国家经济建设职能有关的支出,主要有基建技术、物储等方面的投资(主要用于基础性建设),大体上占其国民收入10%左右。
三、提高F/N比重的途径
(一)提高经济效益:采用先进技术、高科技,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扭转亏损。 (二)适当调整分配政策:即调整国家和企业、集体、个人之间的分配比例。 主要是控制住物价补贴、工资奖金发放和企业留利水平。
(三)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堵塞财政收入的跑、冒、滴、漏。
【本章思考题】
1.分析各产业部门与财政收入的关系。 2.如何确定财政收入的规模?
第四章 国家税收
【本章讲授内容】 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原则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术语) 税收分类 我国现行税制
【重点】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分类;主要税种税制 【难点】税率;税负转嫁与归宿;增值税
第一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个财政范畴,它是在奴隶社会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只要国家不消亡,税收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是不可缺少的,并且,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其作用会显得日益重要。
举例说明
那么什么是税收呢?
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规定,按照固定比例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无偿的分配,它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一)税收的形式特征(三性)
税收的特征也就是税收作为一种分配形式,与其他分配形式相比有什么不同,它通常被概括为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的征收依靠的是国家政治权力,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规定照章纳税,违反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税收征收依据的是政权,所以一般来说它与生产资料的占有没有直接关系。我国税法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但其中有些临时规定是国务院搞的,应该逐渐走向立法。外国企业和个人在我国纳税主要是看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文件,他们不承认这个文件以外的其他规定。从这点看我国税法有些地方还不够健全。我国在税收立法上存在着“三层法制”现象,第一层是人大会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