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具(无附图) 二、暖气罩 三、压条、装饰线条 1.金属条 2.木质装饰线条 3.石材装饰线 4.其他装饰线 5.石材磨边、开洞 四、招牌灯箱 1.招牌、灯箱基层 2.招牌、灯箱面层 五、美术字安装 1.泡沫塑料、有机玻璃字 2.木质字 3.金属字 六、零星装修 七、拆除工程 1.清除油皮 2.楼地面铲除 3.天棚
(1)天棚铲灰壳 (2)天棚拆除 4、墙面 (1)墙面铲除 (2)墙面拆除 (3)间壁墙拆除
5.门窗、窗台板、门窗套、窗帘盒拆除6.木地板、楼梯、扶手及栏板拆除 7.水卫、电照明拆除 8.封洞、凿槽、补线槽
第七章 超高增加费
说 明
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多层建筑物 二、单层建筑物
第二部分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第八章 成品保护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成品保护
第九章 装饰装修脚手架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脚手架
第十章 垂直运输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垂直运输费 二、机械垂直运输费 1.多层建筑物 2.单层建筑物 附录:材料价格取定表
总 说 明
一、《江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装饰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及《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装饰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定额。 三、装饰定额的作用
1.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7
3.承发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4.有关部门审核、审计的依据。 5.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基础。
四、装饰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五、装饰定额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工程费的基础价。各地区不得另编基价表。
六、装饰定额章节划分和表现形式
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基价表章、节划分按《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七、装饰定额在编制时,吸收了部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 八、装饰定额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每工日单价为33.5元(含流贴)。 2、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装饰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已计入相应的损耗。损耗的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堆放、场内运输、施工操作损耗。
(3)装饰定额中对次要材料和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5)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附录。
(6)装饰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是按市场调查价综合取定,按品种、规格已列入附录中,执行时实际价格与预算价之间的差价,应予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2004年)计算。
九、定额中的木材系按自然干燥考虑的,若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干燥时,费用应按实计算。
十、装饰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按各章规定调整。如定额中以饰面夹板、实木(以锯材取定)、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如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时,单价可以换算,但其消耗量不变。
十一、定额中已注明成品玻璃的子目中只包含了安装损耗,未注明成品的其他玻璃除
8
包含了18%的制作损耗外,还包含了3%安装损耗。
十二、装饰定额砂浆配合比按《建筑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三、装饰定额项目材料栏内的数字带有括号的,装饰定额未包括该项材料价格,使用时按实际价格计算。
十四、装饰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施工机械、合理的工期及常用的装饰项目进行编制的,在施工中采用其他机械或人工代替机械,也按装饰定额执行。 十五、装饰定额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定额中已考虑。
十六、装饰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消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定额第九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七、装饰工程中需做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给排水及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均按《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相应项目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凡装饰定额缺项而《建筑定额》中有子目,可以直接套用该子目,但人工单价不得换算,其垂直运输费按本装饰定额执行。
十九、装饰定额中“×××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各种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如设计高度与定额高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高度超过300m,按墙面相应定额计算。
四、螺旋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0;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五、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六、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七、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八、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九、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栏杆分别列项计算。栏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
十、除定额项目中注明厚度的水泥砂浆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十一、块料面层切割成弧形、异形时损耗按实计算,人工乘1.2系数,其他不变。
9
十二、铝合金扶手包括弯头,其他扶手不包括弯头制作,弯头应按弯头单项定额计算。 十三、宽度在300mm以内的室内周边边线套波打线项目。
十四、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和侧面,楼地面300mm以内的边线以
2
及镶拼大于0.015m2的点缀面积,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五、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七、单块面积小于0.015m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其他块料面层的点缀执行大理石点缀子目。
十八、大理石、花岗岩踢脚线用云石胶粘贴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不换算。
十九、块料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要求酸洗打蜡者,按相应定额执行。 二十、本部分块料面层是按半成品考虑。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等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块料面层按饰面的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整体面层踢脚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门洞、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块料楼地面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及预制水磨石块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踏步踢脚线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1.15系数。
六、防滑条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七、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圆形及弧形点缀镶贴,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20,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八、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