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地下设施、壁面及围栏绿化。 2.0.15 栽植工程养护:Maintain of planting projects: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6 锚杆 anchor rod
边坡绿化中,为稳定岩石坡面和固定防护网片,将拉力传至稳定岩土层的装置。 2.0.17 金属护网 protective screening (net defence) 边坡绿化中固定在锚杆和肋筋上的用与护坡和固定基质层的金属网片。 2.0.18 铺笼砖 Cage brick laying
堤坡绿化中,对坡度较大的坡面铺设的预制桶状(无底)容器,达到固土栽植的目的。 2.0.19 双灰 lime-flyash
石灰粉、粉煤灰、石子、水按一定比例拌合而成的混合料,一般用作道路的稳定基层。 2.0.20 验收: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ing project: 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的确认。
2.0.21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照同一施工条件,经过检查评定汇总组成的检验体。 2.0.22 见证取样检测:Witness sample testing:
在施工现场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现场见证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一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的过程。 2.0.23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园林绿化工程中对安全、植物生长、景观、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24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s: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25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工程外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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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准备
3.1 施工项目机构组建
3.1.1 园林绿化工程实施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施工合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和管理。
3.1.2 施工单位在履行委托施工合同时必须组建施工项目部。 3.1.3 施工项目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进驻现场。
3.1.4 施工项目部应配置项目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员、资料员,并明确施工项目部人员的职责分工。
3.1.5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任命项目负责人并以《项目负责人授权通知书》,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当施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调整时,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再次书面通知单位。
3.1.6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应以《施工项目部人员配置(调整)通知书》,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当专业技术人员调整时也应再次书面通知。
3.1.7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1.8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2 熟悉合同文件及了解现场
3.2.1 施工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委托施工合同,了解合同条款所赋予施工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及合同事宜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
3.2.2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当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施工图上所反映的工程量不一致时,应向建设、监理单位书面报告。
3.2.3 施工人员应熟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确定材料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
3.2.4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了解: 1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及管网情况; 2现场地形地貌及土质情况; 3控制桩点设置和保护情况; 4红线范围及周边情况。
5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
3.3 熟悉施工图纸及参与设计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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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施工项目部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竖向设计总图、园路及广场设计总平面图、工程作法索引、绿化种植设计图、园林构筑物及小品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灌排水施工图、电气照明等各种施工图纸。
3.3.2 施工人员应在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明确工程特点、难点,提出质量预控措施。 3.3.3 对施工图中出现的缺陷,施工项目部应提出书面建议,及时报送建设单位转请设计人员处理。
3.3.4 施工项目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中注意事项及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对施工图的意见的答复。
3.3.5 施工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应对建设单位整理的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审核签认。
3.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4.1 施工项目部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3.4.2 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组织部署、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必须合理。 3.4.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特点;
2建设地点及环境现状; 3施工条件;
4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3.4.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施工部署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 2施工程序; 3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3.4.5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阶段划分及施工顺序; 2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3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3.4.6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进度表;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3.4.7资源供应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力需求计划及投入最多人数和分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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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木及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 3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及大型工具需求计划; 4预制品订货需求计划。
3.4.8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进度、质量、投资目标保证措施及季节施工和项目信息管理措施。
3.4.9应编制施工预算及施工平面规划
3.4.10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
3.5 施工测量放线
3.5.1 施工测量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测量设备应具备检定证书。
3.5.2 在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3.5.3 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图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设置永久性的经纬坐标及水平基桩。
3.5.4 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建立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3.5.5 施工测量必须通过自检、互检进行双复核。 3.5.6 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3.6 工程分包资质审查
3.6.1 工程项目分包,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及建设单位批准同意,正式签订分包合同。 3.6.2 施工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审查如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外地企业在本市施工的备案证明文件。
3.6.3 施工单位应填写《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资质报审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7技术交底
3.7.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重点分项工程开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以会议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通知责任监督机构。
3.7.2 参加交底会议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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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担施工的负责人及有关施工人员; 2.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 项目施工机构有关人员; 4. 建设单位、监理机构代表。
3.7.3 技术交底应在会前形成施工技术交底书面文件。
3.7.4 技术交底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纸、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安全规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的交底。
3.7.5 技术交底应填写《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8 工程项目开工核查
3.8.1 施工项目部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核查工程项目的开工条件落实情况,核查要点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已经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批准; 2. 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已完成;
3.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已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 4. 基准点测量复核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5. 进场准备工作全部到位,已达到开工条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3.8.2 当工程项目已经具备总体开工条件并在合同规定开工之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向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申报提出总体开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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