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物质的属性是否相同,例如,比较作为物证文书所用纸张、墨水和从嫌疑人家提取的纸张、墨水种类属性是否相同;比较嫌疑人衣服上的可疑斑痕,是否是血,如果是血,和死者血型是否相同,等等。
三、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的区别
在物证鉴定中同一认定问题和种属认定问题之所以得到解决,是因为每一个客体都有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缘故。这种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就是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的基础。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有着严格的区别。其本质区别在于两者解决问题的范围不同。同一认定解决的问题是,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为同一个客体的问题范围不同;而种属认定解决的问题是一种物质或客体究竟是何种物质或何种类型,或者两种物质属性、来源是否相同。另外,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虽然都是运用物证的的特征开展工作,但两者所依据特征的数量、侧重点和要求都有所不同。同一认定是在确定、使用共性特征相符进行判断的基础上,强调个性特征的总和和能否反映物证的特征点;种属特征侧重比较和评断客体的共性特征,个性特征在鉴别中只其辅助作用。
区别 概念 同一认定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为了解决案件中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同一而对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的一种特殊科学检验活动。 要点:必须检验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 种属认定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为了确定课题的类型、属性或者比较两种物质的属性是否相同而对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或对物质本身进行检验的一种特殊的科学活动 要点:对客体留下的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或者对某种物质本身进行物理检验、化学或生物检验 确定客体的类型,或确定某种物质的成分属性,或比较两者物质的成分属性是否相同。 1:客体同一认定 2:物质属性认定 1:物理检验法 2:化学检验法 3:生物学检验法 4:仪器分析法 目的 解决案件中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同一 类型 1:鉴定型同一认定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 2:完整体同一认定和断离体同一认定 3:完整体同一认定和分离体同一认定 1:特征对照法 2:特征结合法 3:特征重叠法 鉴定 种类
以汽车上的油漆涂料为例,通常表面涂有多层涂料,分别起到防锈和装饰的作用,对于同一工厂、同一配方、同一批次生产的涂料(可以认为已消除了引起系统误差的因素)形成的同一批汽车上的涂膜,由于生产、涂刷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随机因素,如空气中微量杂质的不均匀渗人,温度湿度的微小波动以及同一批生产的汽车表面上也存在着极其细微的差异等等,使得同一批生产的涂料喷涂到一批汽车A、B、C……上所形成的涂膜在涂层厚度、涂膜强度、杂质含量等各方面不可能完全相同.尽管表面上它们所反映出来的特征,如外观的颜色、光泽、性质以及组成、含量、结构等方面似乎是相同的。同理,我们还可进一步推断,在同一车辆表面不同部位上的涂膜也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相互间必然存在差异,虽然这种差异极其微小,我们目前尚不能观察或检测出来,但它们确实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考虑到这同一批车出厂后因使用的环境、气候、条件以及清洁、保养、维修等因素的不同,则A、B、C……各车之问以及同一车的表面上不同部位之间涂膜的差异就更大,这正是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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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的绝对性原理在汽车涂膜层上的反映。因此,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身上发现的、从肇事汽车(设为A)上刮擦下来的涂膜碎片(设为A’),尽管与嫌疑样本A(严格地说应为A的涂膜除去A’后的剩余部分)事实上确为同一来源—— A’就是从A上分离下来的,只能证明A’与A、B、C……等这一批车辆表面的涂膜相同,还不能分辨出A与C……以及B、C之间涂膜的区别,自然也就无法证明A’与A存在着同一来源的关系。因此,在目前的条件下检验只能进行种属认定而不能作出同一来源(或个体)认定。虽然从概率上说,各车或同一车上不同部位的涂膜之间都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就一辆车而言,由于它的各部分表面所受到的各种因素的作用基本一致,因此,同一车辆各部分表面的潦膜间的差异明显地小于各车涂膜问的差异。以A车为例,在它表面上的各部分涂膜之间应该存在着更多的共同点,如杂质的含量、种类、损耗、老化程度等等,找到这些共同点也就是将A车与B、C……等各车进行了区别,达到了漆膜检验的来源(或个体)同一认定目的。因此,种属认定和同一认定实际上是依据不同层次的特征反映体所导致的来源(或个体)同一认定在范围上的不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深化,只要把反映同一车上各部分涂膜间的共同点(即不同车涂膜间的差异点)的特征反映体不断发掘出来,并通过检验加以表达,就能进行受害人处提取的涂膜检材和肇事嫌疑车辆上的涂膜样本之间的同一来源(即同车)认定。对特征反映体的层次发掘和表达得越深.来源(或个体)同一认定的范围就越小.不仅可以同车认定,还可实现同一车上的部位认定,甚至更小范围的认定。
四、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的联系
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存在着重大的区别但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表现在:种属认定能为发现同一认定客体指明方向,当一个客体留下自己的特征反映体时,根据这个特征反映体确定客体类型,可以为发现受审查客体指明方向;种属认定常常是同一认定的初始阶段,鉴定有种类划分的客体时,必须首先鉴定重力是否相同,只有种类相同才能同一认定;种属认定能为同一认定结论提供佐证。两者的联系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根据特征反映体解决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统一的问题时,确定客体的种属,可以为寻找嫌疑客体(受审查客体)提供方向。当发现嫌疑客体时,确定被比较客体的种类是否相同,则是同一认定的初始阶段。
(二)在解决两个断离部分是否原属同一问题时,检测每个断离部分的物质属性,可以为解决鉴定问题提供依据。
(三)在根据客体留下的印痕对客体进行同一认定时,对客体和印痕载体之间单向或双向转移并附着的微量物证进行定心分析,可以作为印痕鉴定结论佐证。
(四)以比较两种无固定外部形态特征的物质是否相同为目的的种属认定,和同一认定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根据目前科学检验手段的强化,也许可能确定这些被比较的物质原属统一整体。
例如,在一起杀人抛尸案中,侦查人员在现场附近的林间小路上发现了作案分子所用汽车的轮胎痕迹。但是,该痕迹不太清晰,只能分辨出大致的花纹形状,因此只能依据它认定该轮胎所属的种类。侦查人员在调查访问过程中,了解到附近有一个居民那天曾经在该林间小路上看到过一辆汽车,但他只记得那是一辆绿色的卡车。后来,侦查人员又走访了该地区的车辆检查站,得知那天共有八两卡车驶经该路段。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访问工作后,侦查人员终于把这八两卡车都找到了,并发现只有一辆车同时具备以上特征,从而做出认定同一的结论。在此案中,依据现场上的轮胎痕迹只能进行种属认定,依据证人的陈述也只能进行种属认定,依据车辆检查站提供的时空位置特征(即当天曾驶经该路段)进行的仍然是种属认定,但是当这三个种属认定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构成了一个同一认定。
把技术性的检验工作和案件的侦查、调查结合起来是促使种属认定向来源或个体同一认定转化的一个有效的途径。即使在今后,刑事科学技术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人类对物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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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认识程度有了极大的深化, 刑技人员特别是物证理化检验人员仍应坚持与刑侦人员互相配合,把物证检验工作与案情侦查的实际结合起来,促使物证的种属认定不断向同一认定转化,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参 考 文 献:
[1]徐立根.物证技术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2]刘糕.物证鉴定学[M]:群众出版社.1998.
[3]王世全.王彦吉.刑事科学技术总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4]徐立根.物证技术学(第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李学军.物证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6]何家弘.从相似到同一——犯罪侦查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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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年论文(设计)成绩表
姓名 论文 题目 刘浩 专业 刑事科学技术 班级 2010级 指定 任选 √ 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的区别和联系 9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及 评 分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评分___________ 指导教师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主管院长签字________(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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