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 规划文本
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
规划文本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07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市域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 3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3 第四章 城市规划区统筹规划 .................................................................................................................. 11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 15 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 15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 21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水系规划 .............................................................................................................. 21 第九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 24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24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公用工程规划 .......................................................................................................... 25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 27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 27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 29 第十五章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发展设想 ...................................................................................... 30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 ................................................................................................................................... 31 第十七章 附 则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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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落实桥头堡战略和“三个发展”要求,贯彻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坝区耕地、建设山地城镇”的重要决策,推动保山市建设成为滇西城市群核心城市,科学有效的指导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统筹。特此编制《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为《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修改版。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三个发展”要求,以将保山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门户枢纽,滇西城市群核心城市为目标,以山地城镇化和加速城镇化为关键,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区域城镇组团化进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进程,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进程,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走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资源高效利用的特色城镇化道路。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规划引领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
2、集约发展原则
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保护坝区农田,建设资源集约、生态良好、山坝结合的组团城市,统筹城乡发展。
3、特色彰显原则
依托保山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 4、远近结合原则
近期与远期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
5、管理创新原则
树立先进的规划建设管理理念,解决城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消除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区域协调、城乡合作、城镇建设投资、城乡管理、户籍及其配套制度改革的新途径,
创新推动城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2005);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2011);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调整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 5、《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6、《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2011); 7、《滇西城镇群规划(2011-2030)》(2011);
8、《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0); 9、《保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 10、国家、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规范。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其中:
规划近期:2013-2015年; 规划远期:2016-2030年; 规划远景:2030年以后。 第六条 规划地域层次 1、市域规划范围
保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含1区、4县),总面积约19637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
包括隆阳区永昌、兰城两个街道办事处和板桥、金鸡、河图、汉庄、辛街五个乡镇行政辖区范围,另外加上大、小海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105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为北至青莲、西至小栗园、南至云瑞,东至青阳,总面积约61.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6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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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市域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八条 发展战略 1、区域开放战略
把握“桥头堡”战略机遇,落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三个发展’”要求,发挥保山邻近南亚、东南亚的独特交通区位优势,通过国际大通道建设和沿边发展,积极推动保山建设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门户枢纽,滇西城市群核心城市。
2、城乡统筹战略
优化全市城乡布局,以保山中心城区和腾冲城区为核心,以其他县城为重点,带动乡镇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3、新型工业化战略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和外向型产业。
4、保护坝区、城镇上山战略
立足山水生态资源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模式,按照“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城镇朝着山坡走,田地留给子孙耕”的发展理念,保护坝区、城镇上山,建设生态可持续的保山。
5、文化提升战略
依托永子文化、地质文化、侨乡文化、翡翠文化、抗战文化资源,挖掘传统文化内涵,重塑特色鲜明、文化浓厚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第九条 总体发展目标
把握“桥头堡”战略机遇,将保山建设成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旅游国际化基本实现,特色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的滇西地区核心
城市,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门户枢纽。 第十条 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水域和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初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至2030年,保山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远期比现状下降5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第十一条 经济发展目标
2015年保山市生产总值将达到520亿元,年均增长15%,三次产业结构将调整为20:40:40,人均GDP约为20000元。
2015年后,保山市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2030年全市生产总值将达到24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将调整为6:54:40,人均GDP将达到86000元。 第十二条 社会发展目标
至2030年,保山市域总人口达到2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0-65%。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大专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0%、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到40人,人均期望寿命大于75岁。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第十三条 城乡发展指标
市域城乡发展指标体系见附表1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人口与城镇化
第十四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人口达到26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2%; 至2030年,市域人口达到2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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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五条 城镇等级结构规划 建立“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其中市域中心城市2座,县域中心城市3座,重点镇11座,一般镇15座。 表 3-1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
序号 城镇等级 城镇名称 数量(个) 1 市域中心城市 保山中心城区 腾冲城区 2 2 县域中心城市 昌宁县城、龙陵县城、施甸县城。 3 隆阳区:板桥、蒲缥、潞江; 腾冲县:猴桥、固东; 3 重点镇 昌宁县:柯街、卡斯; 11 龙陵县:勐糯、镇安; 施甸县:水长、姚关。 隆阳区:瓦窑、汉庄、辛街; 腾冲县:滇滩、明光、曲石、和顺、荷花、界头; 4 一般镇 昌宁县:漭水、勐统; 15 龙陵县:龙新; 施甸县:太平、由旺、仁和。 第十六条 城镇规模结构
市域城镇规模为:保山中心城区60万人,腾冲城区50万人,县域中心城市8-15万人,重点镇2-5万人,一般镇2万人以下。
表 3-2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
序号 规模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 数量(个) 1 〉50万人 保山中心城区 60 1 2 20-50万人 腾冲城区 50 1 昌宁县城 15 3 8-15万人 龙陵县城 9 3 施甸县城 8 隆阳区:板桥、蒲缥、潞江; 腾冲县:猴桥、固东; 4 2-5万人 昌宁县:柯街、卡斯; 30 11 龙陵县:勐糯、镇安; 施甸县:水长、姚关。
序号 规模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 数量(个) 隆阳区:瓦窑、汉庄、辛街; 腾冲县:滇滩、明光、曲石、和顺、荷花、界头; 5 <2万人 昌宁县:漭水、勐统; 9 15 龙陵县:龙新; 施甸县:太平、由旺、仁和。 第十七条 城镇职能规划
根据市域城镇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将市域城镇职能规划分为综合型、工业型、旅游型、商
贸型、边境口岸型、现代农业型、生态园林型和历史文化名镇8种类型。
表 3-3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城镇职能 城镇个数(个) 城镇名称 综合型 5 保山中心城区、腾冲城区、昌宁县城、龙陵县城、施甸县城 工业型 6 卡斯、勐糯、蒲缥、汉庄、由旺、水长 旅游型 4 姚关、太平、荷花、曲石 商贸型 8 瓦窑、辛街、仁和、柯街、漭水、勐统、龙新、镇安 边境口岸型 2 猴桥、滇滩 现代农业型 3 潞江、固东、明光 生态园林型 1 界头 历史文化名镇 2 板桥、和顺 第十八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市域形成“双心、两区、两轴”的城镇空间结构。
“双心”分别指依托保山中心城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门户枢纽,滇西城市群核心城市;依托腾冲城区的历史文化资源、旅游产业条件发展成为桥头堡的前沿门户,形成引领市域西翼城镇发展区的中心城市。
“两区”指以高黎贡山和怒江为界,市域东部由隆阳、昌宁、施甸形成东翼城镇发展区,市域西部由腾冲和龙陵形成西翼城镇发展区。
“两轴”指依托杭瑞高速公路和天猴高速公路形成“十字形”的市域城镇发展轴。 第十九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保山中心城区、龙陵县城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腾冲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 平方米以内;施甸县城、昌宁县城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乡镇的人均建
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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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域重点城镇发展引导 1、腾冲城市发展引导
腾冲作为引领市域西部发展的中心城市,在优化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火山、地热为特色的旅游业,依托省级工业园区和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重大项目的建设,建设国际性休闲旅游胜地,中国连接南亚陆路大通道的枢纽和门户,面向南亚的物资集散地和转口贸易加工基地。规划城市形成“一城两区”的组团式布局结构,城市由主城区、开发区两个城区组成。至2030年,城市人口50万人,建设用地55平方公里。
2、昌宁县城发展引导
昌宁作为市域东翼城镇发展区的重要节点,着力打造云南省重要的优质农特产品加工基地,特色鲜明的新田园城市。县城规划形成“一带两翼”的“蝶形”用地布局结构形态。至2030年,城市人口15万人,建设用地15平方公里。
3、龙陵县城发展引导
龙陵作为市域西翼城镇发展区的重要节点,国际大通道上的以黄龙玉都、抗战丰碑、温泉养生为特色的,以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山水园林城市。至2030年,城市人口9万人,建设用地9平方公里。
4、施甸县城发展引导
施甸作为市域东南部的重要发展节点,建设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生态宜居小城市。县城形成“一轴两带,齐头并进;两心三片,联动拓展”的总体发展结构。至2030年,城市人口8万人,建设用地8.4平方公里。
5、猴桥发展指引
猴桥是保山市面对缅边境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镇,出入境交通门户枢纽,以出口轻工业、特色增值加工、产品制造与组装、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业及特色文化产业为核心产业,遵循口岸产业发展规律,以口岸兴市;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格局。 第二十一条 市域行政区划调整建议 1、撤县设市
考虑到腾冲城市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标准,建议腾冲撤县设市。 2、撤乡建镇
考虑到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建议对隆阳区的辛街乡、龙陵县的龙新乡、腾冲县的荷花乡与界头乡进行撤乡建镇。
3、撤镇建街道 建议河图撤镇设街道。
第三节 市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二十二条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原则
节约资源和加强环境保护,大力提高产业质量,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增强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调控职能。
巩固和强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的紧密关系,促进和引导产业整合与集中发展。 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和共同发展。 第二十三条 产业发展总体要求
第一产业: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加工农业、观光农业,逐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第二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以优化改造后的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新能源、生物制药、新型建材为主体的新型工业结构。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第三产业:重点支持发展高技术服务产业、旅游产业、商贸物流产业等产业,建设大型专业商贸中心和珠宝交易中心。 第二十四条 产业发展定位
市域打造以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制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型建材产业、旅游产业、商贸物流产业、高技术服务产业等七大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以粮油、甘蔗、茶叶、畜牧为主的传统产业,以烤烟、核桃、咖啡等为主的优势产业,以桑蚕、石斛等为主的新兴产业,以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草药等为主的潜力产业。
生物制药产业:发挥生物资源优势,发展生物制药产业;
新能源产业:以中缅油气管道的开通为契机,结合水电、风力和太阳能开发,发展新能源产业;
新型建材产业:提升技术水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非金属矿产品及深加工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新型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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