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调整试验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节适用于电力变压器系统、送配电装置系统、特殊保护装置( 距离保护、高频保护、失灵保护、失磁保护、交流器断线保护、小电流接地保护) 、自动投入装置、接地装置、电动机及普通桥式起重机电气系统等的电气设备的本体试验和主要设备分系统调试工程。
二、本节各预算基价子目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风冷及油循环冷却系统电气装置、常规保护装置等一、二次回路的调试及空投试验。 2. 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自动开关或断路器、隔离开关、常规保护装置、电测量仪表、电力电缆等一、二次回路系统的调试。
3. 特殊保护装置调试:保护装置本体及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 4. 自动投入装置调试:自动装置、继电器及控制回路的调整试验。 5. 中央信号装置、事故照明切换装置、不间断电源调试:装置本体及控制回路系统的调整试验。
6. 母线、避雷器、电容器、接地装置调试:母线耐压试验、接触电阻测量、避雷器、母线绝缘监视装置、电测量仪表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接地电阻测试。
7. 电抗器、消弧线圈、电除尘器调试:电抗器、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测试,耐压试验,高压静电除尘装置本体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8. 硅整流设备、可控硅整流装置调试:开关、调压设备、整流变压器、硅整流设备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可控硅控制系统调试。
9. 普通小型直流电动机调试:直流电动机( 励磁机) 、控制开关、隔离开关、电缆、保护装置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10. 一般可控硅调速电机调试:控制调节器的开环、闭环调试,可控硅整流装置调试,直流电机及整组试验,快速开关、电缆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11. 全数字式控制可控硅调速电机调试:微机配合电气系统调试,可控硅整流装置调试,直流电机及整组试验,快速开关、电缆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12. 普通交流同步电动机调试:电动机、励磁机、断路器、保护装置、起动设备和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13. 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调试:电动机、开关、保护装置、电缆等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14. 高压交流异步电动机调试:电动机、断路器、互感器、保护装置、电缆等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15. 交流同步电动机变频调速调试:变频装置本体、变频母线、电动机、励磁机、断路器、互感器、电力电缆、保护装置等一、二次设备回路的调试。 16. 交流异步电动机变频调速调试:变频装置本体、变频母线、电动机、互感器、电力电缆、保护装置等一、二次设备回路的调试。
17. 微型电机、电磁阀、电加热器调试:微型电机、电磁阀、电加热器、开关、保护装置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18. 电动机组及联锁装置调试:电动机组、开关控制回路调试,电机联锁装置调试。
19. 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试验:准备、取样、耐压试验,电缆临时固定、试验,电缆故障测试。
20. 普通桥式起重机电气调试:电动机、控制器、控制盘、电阻、控制回路的调试。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各清单项目应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系统调试及设备调试
四、编制清单时对以下项目特征应加以说明: 1. 电力变压器系统:型号,容量(kVA) 。 2. 送配电装置系统:型号,电压等级(kV) 。
3. 特殊保护装置、自动投入装置、中央信号装置、事故照明切换装置、不间断电源:类型。
4. 母线、避雷器、电容器:电压等级。 5. 接地装置:类别。
6. 电抗器、消弧线圈、电除尘器:名称、型号,规格。 7. 硅整流设备、可控硅整流装置:名称、型号,电流(A) 。 8. 桥式起重机:名称、型号,起重量(t) 。
9. 电机:名称、型号,容量(kW) ,起动方式,控制保护类别。
五、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 本节内容包含电气设备的本体试验和主要设备的分系统调试。
成套设备的整套启动调试按专业子目另行计算。主要设备的分系统内所含的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已包含在该分系统调试子目之内。如:变压器的系统调试中已包含该系统中的变压器、互感器、开关、仪表和继电器等一、二次
设备的本体调试和回路试验。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不得重复计算。
2. 变压器系统调试,以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为准。多于一个的断路器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基价,另行计算。
3. 干式变压器、油浸电抗器调试,在编制标底时,执行相应容量变压器调试基价乘以系数0.8 。
4. 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独立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计算调试费。
5. 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 包括照明供电回路) 的系统调试。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 不包括闸刀开关、保险器) ,均按调试系统计算。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联接的家电设备业经厂家调试合格,不需要用户自调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
6. 送配电设备调试预算基价中的1kV 以内子目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但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含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子目内。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含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供电桥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皆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子目皆按一个系统一侧配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如果分配电箱内只有刀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7. 本预算基价中不包含设备的烘干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和修改,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子目系按新的合格设备考虑的,如遇以上情况,在编制标底时,应另行计算。经修配改或拆迁的旧设备调试,基价乘以系数1.1 。
8. 本预算基价中只限电气设备自身系统的调整试验。未包含电气设备带动机械设备的试运工作,应按专业定额另行计算。
9. 调试预算基价中不包含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场外转移费用。
10. 调试预算基价中系按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编制的,凡现行规范( 指子目编制时的规范) 未包含的新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均应另行计算。
11. 调试预算基价中已包含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和调试报告的整理工作。
12. 电力变压器如有\带负荷调压装置\,在编制标底时,调试子目乘以系数1.12 。三卷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子目乘以系数1.2 。3 ~10kV 母线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 以内母线系统调试子目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 包含软母线) 的调试。 13.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基价不包含避雷器、自动装置、特殊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的调试。
14. 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基价不包含特殊保护装置的调试。断路器为六氟化硫或空气断路器的情况,在编制标底时,基价乘以系数1.3 。
15. 一般的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商店等民用电气工程的供电调试应按下列规定:
(1) 配电室内带有调试元件的盘、箱、柜和带有调试元件的照明主配电箱,应按供电方式执行相应的\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基价。
(2) 每个用户房间的配电箱( 板) 上虽装有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但如果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了,不需要安装单位进行调试就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得计取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