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产经营。
4、加大城镇基层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继续完善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
政府要舍得“花钱买平安”,加强城镇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要同步规划和建设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队(站),并坚持一步到位。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地方专(兼)职消防力量,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在农村要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以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
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
地方政府要组织各式各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单位,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消防、教育、新闻媒体、科技、司法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的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乡镇、村基层火灾隐患大的小企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6、建立统一、高效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紧急事故指挥体系。
在火灾、矿难、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往往需要领导人迅速作出决策,调动大量人力物力,需要指挥和调动不同部门、单位的资源,而分散、部门化的管理模式是不能适应紧急情况的,必须由地方政府组织指挥,步调一致,行动统一。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由行政首长负责的高效的指挥体系来进行决策和调度。在这个机制下,政府最高行政首长全权负责,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分管某方面工作、处于第一线的指挥员负责,负责人必须敢于决策、敢于拍板,敢于承担责任,决策要果断及时,容不得太多的讨论协商和层层汇报。
负责人要指挥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既分工又相互配合,做到有序高效,充分把个体力量转化为集体力量,从而发挥整体的最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