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上岗。
2、职工在班前会上要认真听取值班人员讲解现场的不安全因数及施工注意事项等。
3、施工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首先检查作业地点的围岩情况,并责任到人,摘除危岩悬石,确认安全以后,才能进行正常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监视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及设备,能够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队部及调度,待隐患解除,确认安全以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工作。
(五)组织管理措施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加强突出知识的学习,熟悉突出预兆。无声预兆:煤层紊乱、煤质变软、煤黯淡无光;煤层厚度变化,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开裂外鼓;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打钻时喷钻、卡钻、顶钻。有声预兆:煤体内响煤炮、煤岩开裂、掉渣,打钻时喷煤,哨声、风声等,工作面压力增大,支柱折断等。当工作面发生以上预兆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关闭正反向风门,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2、掘进工作面如果需要进行放炮作业时,应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采用全断面一次正向爆破,毫秒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不得跳段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装药、爆破前,班长应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由里向外沿途通知所有人员撤到正反向风门外的全负压新鲜风流中,并到可能进入
爆破地点所有通路口的正反向风门外站岗、放警戒,回风流中严禁有人,每个警戒点都采取“去二回一”的办法,两人同行到警戒线后,由一人站岗警戒,另一人返回到放炮地点通知放炮。放炮撤人地点必须在正反向风门外的新鲜风流中,且距掘进爆破地点不少于300m,放警戒人员不经通知不得撤岗。
放炮前,当班电工必须首先切断正、反向风门以里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加锁;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负责将反向风门、水沟拍门、过槽拍门等关闭并用沙袋或煤袋将拍门堵严,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的“消号制”。班长在清点全人数并全部准备完毕后,再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命令爆破工进行爆破。爆破工只有接到爆破命令且在发出放炮警号5s后,方准爆破。拉炮后炸药拒爆未响时或爆破后,作业人员必须在至少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严禁二次起爆。
3、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必须设专人检查维护,保证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电气设备带故障运转。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4、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要避免碰撞、敲击和垫坐。
5、用风力打排放钻孔时,应配备不少于2台的灭火器和一定数量的备用黄土;必须安装防尘喷雾、水幕等设施,保证雾化效果良好,具有可靠的防尘效果。
6、如果打钻过程中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
下利用灭火设施、设备直接进行扑灭,避免事故扩大。同时必须安排人员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7、该掘进工作面在措施效果检验前,严禁用尖枪、洋镐向前捣刨掘进,严禁使用风镐作业。作业中,必须使用铜顶锤,避免铁与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造成瓦斯事故。严禁使用铁器(如扳叉等)敲打钻杆。
8、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反向风门外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安设直通调度室的专用电话,电话应保证线路畅通,通话清晰。
9、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悬挂区域验证牌板,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填写。严禁随意移动、坐垫损坏牌板。
四、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
该工作面建立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新风:副井→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02回风巷工作面。 乏风:工作面→10502回风巷→回风斜巷→总回。 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建立两道反向防突风门,不通风巷道按规定建密闭墙进行了密闭,通过合理安设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施工,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风门墙垛有水沟或刮板运输机穿过时,均构建反水沟或安设防逆风拍门。合理布局优化主要通风线路上的通风设施,做到在满足调风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通风设施、减少联络通道。
五、打钻安全措施
1、钻机及电气设备下井前,由机电班长负责其防爆性能的检查,
负责在使用过程中保证台台完好,杜绝失爆现象。稳钻前,必须首先检查维护临近掘进工作面至少10m范围内的顶板和支护,清净浮煤和杂物,使巷道达到设计高度,确保打钻人员退路畅通无阻。
2、打钻地点,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稳钻前应首先审帮问顶,排除隐患,严禁空顶下作业。 4、打钻前,必须在掘进工作面紧靠煤壁用直径不小于16cm×2.5~3.0m的新坑木打牢迎面柱。巷道为工钢棚支架时,迎面柱至少3根;巷道为锚网支护时,迎面柱至少4根,在掘进工作面中间均匀支设。迎面柱必须打紧打牢,下端超前上端,下端深入底板至少0.4m,上端打在棚梁前,并且用金属网配合荆棍裱褙好正前煤壁。
5、钻机必须固定在两根横梁上,稳设牢靠,跑道及钻机托架螺丝必须安设齐全,并经常检查是否松动,防止钻机翻倒伤人。
6、打钻时必须按规定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应挂在距煤壁0.6m,距钻孔0.4m的钻孔上方,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达到1.5%时停电撤人。
7、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挂在钻机上方距顶板≤300mm,距巷帮≥200mm的位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钻;达到1.5%时,必须断电撤人。只有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时,才准人工复电,进行作业。
8、所有打钻地点必须保证水管到位,并具有向钻孔喷射水功能,供水水压不低于0.5Mpa,打钻期间不得停水;打钻地点要配备不少
于3台的合格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黄土,以备灭火使用。
9、打钻地点必须安设压风自救装置,数量满足打钻地点工作人员需要。有条件时打钻应采用水力排粉;若采用风力排粉时,必须安装水、风三通,确保能随时切换向钻机供风或供水,供水管管径不小于Φ50mm,要安装风压表和水压表,钻机供风和供水压力均不得低于0.5 MPa,打钻期间不得停水。
10、钻孔回风侧1m范围内,必须悬挂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11、打钻中,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要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和区队汇报;钻机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2、打钻过程中,一旦发现钻孔温度升高、一氧化碳超限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钻停风,切断电源,向钻孔内供水;如果出现明火时立即采用灭火器、水、黄土等材料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人员要站在火源的上风侧风流中;同时迅速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组织所有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沿避灾路线进行撤退。所有灾区人员,要根据情况采用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避难硐室等进行自救。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后,要迅速按汇报程序向有关领导汇报,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打钻时,通风区必须安排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孔口、钻场及回风流中瓦斯变化情况;同时,瓦斯检查员还应特别注意观察、掌握喷钻时风流中瓦斯浓度多大、喷孔位置、喷出距离、喷出煤量、喷孔持续时间等情况,要随时在打钻记录本上记录清楚,并记录钻孔瓦斯喷钻、涌出征兆现象,上井后将这些情况填写台帐,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