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生 产 牌 一、开工前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组织措施,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和安全设施等方面给予充分准备和明确落实。严格执行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必备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三、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四、高空作业时,不准上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而应有组织、有准备地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进行处理。
五、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吊装区,吊装时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六、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等“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防护,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地段,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有红灯示警。
七、现场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护装置及良好的工作性能,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严禁非持证上岗作业人员使用或玩弄各类机具设备。
八、严禁执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和消防保卫制度,防灾祸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消 防 保 卫 制 度 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 一、建筑施工企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建筑工程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负责,要配合做好创建“文明社区“的工作。
三、 施工现场组建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任组长,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若干名组成的消防保卫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做到组织落实、分工明确:定期例会分析情况,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实施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措施、责任到人。
四、 组建以单位工程负责人为队长,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由若干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五、
定期检查(抽查)门卫、仓库、(易燃易爆品)及保卫消防制度的执行情
况,配合警区、社区、做好各项工作。
六、 定期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制度和消防知识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七、 度
八、 建立职工教育、治安、消防管理记录及消防、综合治理档案资料
加强治安保卫管理,落实门卫、仓库、(防盗)、消防及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 工 现 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全景大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十 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一、按规定使用” 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
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
零。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湿电障闸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搂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
施。
九、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膊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
和带钉易滑的鞋业。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
警。
安 全 十 大 禁 令 一、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
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
口或吊篮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电箱、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
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物资。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凿岩取土及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撑的深基
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表墙砖
墙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
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不穿绝缘鞋
进行机械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及电线移动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地及仓库吸烟生为。
商城遗址安置小区(紫楠小区)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