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性低体温 动物及人体研究表明,轻微的低温有神经保护作用,可以改善全脑缺血、缺氧的预后。低温可以抑制许多可以引起细胞死亡的途径、降低脑组织氧代谢率和减少心搏骤停后综合征相关的炎症反应。动物数据表明,在自主循环恢复后,越早进行降温,预后越好。在体温维持期,可首选有效体温监测的降温方法,避免体温波动。复温必须缓慢地进行,目前的共识推荐每小时复温0.25~0.5℃。
胸痛观察规程 使用脉氧计监测动脉血氧饱和度有助于判定是否需要给氧。如果患者不存在低氧血症,就不需要额外的氧气。有限的数据表明,高流量吸氧对于不复杂的心肌梗死患者有害。动脉血氧饱和度的目标值为94%~98%,如患者存在高碳酸性呼吸衰竭危险,则动脉血氧饱和度的目标值为88%~92%。
关键点四 儿科生命支持
在心搏骤停后10 s内,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增加脉搏的触诊来诊断心搏骤停,从而决定是否应该开始胸部按压。根据儿童的年龄,可以应用颈动脉(儿童)、臂动脉(婴幼儿)或者是股动脉搏动(儿童或者是婴幼儿)检测,但必须在10 s内决定是否进行CPR。
儿童的按压通气比率取决于是单一抢救者,还是多个抢救人员。非专业救援者应该采用30:2的按压通气比。对于不能或不愿进行口对口人工通气的抢救者,应鼓励他们进行胸部按压的CPR。
强调高质量的按压应该有足够的深度,而且应尽量减少按压的中断和无血流时间。在所有的儿童中,按压胸部深度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1/3(在婴幼儿接近4 cm,儿童接近5 cm),每一次按压后应完全放松。对于婴幼儿和儿童,按压次数至少为100次/分,但不应超过120次/分。按压技术包括单人两手指按压和双人或多人的两拇指围绕方法。对于更大的儿童,单手或双手技术均可使用。
对于1岁以上的儿童,应用自动体外电除颤安全有效。对于1~8岁的儿童,建议使用相关性能分析系统或软件,将机器的输出能量减少至50~75 J。如果电击能量不能减少或者不能进行手动调整,未修改的成人体外自动除颤器也可以在1岁以上的儿童中应用。在一些少见病例中,对于1岁以下的儿童应用体外自动除颤器进行电击也是合理的(最好使用剂量衰减器)。
为了减少无血流时间,在应用手动除颤器除颤和对电极板充电时应继续进行胸部按压(如果儿童胸部的大小允许)。一旦除颤器充电完毕准备实施电击时,胸部按压可以暂停。建议在儿童除颤中应用单次电击策略,剂量为4 J/kg(最好为双向波,但是单向波也可应用)。在婴幼儿和较小儿童中应用套囊气管插管是安全的。可以应用验证公式来选择气管插管的尺寸。
在气管插管过程应用环状软骨按压的安全性及价值不明。如果环状软骨按压阻碍了通气,或者是降低了气管插管的速度、增加了气管插管的难度,应该修改或中断环状软骨按压。
监测呼气末CO2(可通过CO2波形图实现)有助于证实气管插管的位置。在CPR过程中监测呼气末CO2有助于评估按压的质量,优化按压过程。一旦发生ROSC,吸入氧气的浓度应该被滴定,以限制高氧血症的危害。在儿科住院环境中,应用快速反应系统可以减少院内心搏骤停和呼吸骤停的发生率,亦可减少院内死亡率。
关键点五 婴儿分娩时的复苏
(1)对于未受到损伤的婴儿,指南建议完全分娩后应至少延迟1 min再剪断脐带。对于分娩时受到严重损伤的婴儿,目前尚无足够证据推荐剪断脐带的合适时间。
(2)对于足月的婴儿,分娩时复苏应使用空气。如已给予通气,但氧合仍难以接受,则应考虑给予高浓度的氧气。
(3)妊娠少于32周的早产儿,在空气中不能获得与足月婴儿相同的经皮血氧饱和度。因此,应慎重地给予氧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并可使用脉氧计进行指导。如果不能获得空气与氧气的混合气体,就应使用可获得的气体。
(4)妊娠少于28周的早产儿,在出生后应立即使用食品级的塑料包装或塑料袋完全包裹起来(直至颈部),勿需擦干。然后应在辐射加热器下面对他们进行护理,直至稳定。早产儿的产房温度至少应在26℃以上。
(5)建议新生儿复苏的按压与通气比例为3:1。
(6)当婴儿头部仍在会阴部时,不建议从未出生的婴儿口鼻中抽吸胎粪。如果婴儿出生后表现为肌力松驰、窒息,则应迅速检查婴儿的口咽部,并尽可能移除阻塞物。气管插管与吸痰可能有益。然而,如果气管插管时间太长或气管插管不成功,尤其是存在持续的心动过缓时,应立即给予面罩通气。
(7)如需静脉给予肾上腺素,推荐的剂量为10~30 μg/kg。如果经气管插管给药,可能的剂量为50~100 μg/kg,此剂量可能与静脉剂量的疗效相当。
(8)除临床评估外,对于ROSC的新生儿,建议监测呼气末CO2,这是证实气管插管位置恰当与否的最可靠方法。
(9)足月或接近足月出生的新生儿,如伴有中-重度缺血缺氧性脑病,如有可能,应考虑使用治疗性低体温进行治疗。
关键点六 ACS初始化管理
(1)“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已被引申为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和不稳定型心绞痛。
(2)病史、临床查体、生物标记、心电图标准和风险评分对于患者的早期安全识别并不可靠。
(3)胸痛观察门诊是为了鉴别那些需要住院接受侵入性治疗的患者,可用的方法包括反复的临床查体、心电图及生物标记检测。对部分患者也可使用激发试验及成像措施(如心脏CT扫描、核磁共振等)。 (4)避免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5)硝酸盐不应作为诊断性目的。
(6)氧补充疗法仅适用于有低氧血症、气促或肺淤血的患者;高氧血症对于一些不复杂的心梗患者可能有害。
(7)使用阿司匹林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ACS)变得更宽泛。不管有无急诊医疗服务人员的帮助,阿司匹林都可以通过旁观者给予。
(8)指南对应用抗血小板和抗凝疗法治疗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和非ST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进行了修订。
(9)不建议在血管造影或者是经皮冠脉介入术前应用血小板Ⅱb/Ⅲa受体拮抗剂。 (10)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再灌注策略更新如下:①如果直接PCI(PPCI)由一个经验丰富的团队完成,其可作为首选的再灌注策略;②如果直接PCI无需太长延迟时间即可获得,则医务人员可以绕过一个附近的医院;③在开始溶栓与第一次球囊扩张之间可接受的延迟变动非常大,这个时间通常在45~180 min,这取决于梗死的位置、患者的年龄和症状持续的时间;④如果溶栓治疗失败则应该进行抢救性PCI,溶栓后不建议常规行PCI(易化PCI);⑤如果医院不能进行PCI治疗,则在溶栓成功后再转运到其他医院进行血管造影术
和最终PCI。最佳的时间为溶栓后6~24 h(药物侵入性方法);⑥对于心搏骤停后ROSC的患者,血管造影术和PCI(如果必需)是合理的,它们是心搏骤停后标准化治疗计划的一部分;⑦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创立医疗网络是有益的;⑧建议更为严格地应用β-受体阻断剂:目前没有证据证实静脉应用β-受体阻断剂的益处,除非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如过速性心律失常)。只有在患者病情稳定后,β-受体阻断剂才能以低剂量起步;⑨指南对于应用预防性抗心律失常药物、ACEI/ARBs及他汀类药物的建议没有改变。
关键点七 ACS治疗策略
乙酰水杨酸 除非患者对阿司匹林有明确过敏,否则应对所有疑诊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患者尽可能早地给予阿司匹林。
抗凝治疗 依诺肝素可安全、有效地替代普通肝素。除依诺肝素外,没有足够证据证实其他低分子肝素可用作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冠脉介入治疗。
直接PCI 几个研究与荟萃分析已证实,直接PCI在多个终点方面(死亡、卒中、再发梗死)均优于溶栓治疗,所以冠脉造影术(植入支架或不植入支架)已成为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一线治疗方法。
溶栓治疗与PCI联合进行易化 PCI是指溶栓后立即进行PCI术;药物侵入性策略是指在溶栓后3~24 h内常规进行PCI治疗;补救性PCI定义为再灌注失败后(以溶栓治疗60~90 min后抬高的ST段下降不到50%为依据)进行PCI治疗。溶栓治疗后立即常规进行PCI
或尽可能早地进行PCI可使预后更差,不推荐常规进行易化PCI治疗。临床溶栓成功的病例(以临床症状及ST段下降超过50%为依据)证实,在溶栓后几个小时延迟进行的血管造影术可改善预后(药物侵入性方法)。
CPR成功后再灌注治疗 院外心搏骤停的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后,如心电图表现为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或新出现的左束支传导阻滞,应考虑立即行溶栓治疗或血管造影术及PCI。再灌注治疗策略不应排除其他的治疗策略(如治疗性低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