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目标和原则
乙方是一家全国最大的专业体检和健康管理连锁服务机构,拥有良好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为更好地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管理服务,促进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甲方研究决定,将甲方指定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确定体检日期和人数,并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 2. 本形式提交给乙方,包括体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电话、婚
否情况、所检套餐类型。
3. 甲方须将健康体检项目、体检须知,在开检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指定体检人员。
并组织指定体检人员按约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4. 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5. 受检者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密封的《体检报告》须由本人开启,甲方须妥善保管,并
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6. 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不能组织有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乙方不
能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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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3) 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4) 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者。
(5) 妇女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 (6) 年龄超过80岁及以上,行动部分受限者。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武汉市内距体检中心5公里以上、体检人数 人以上或体检金额 元/人的团
体单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2.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合同所列明的体检服务,并保证质量。
第三条 体检事项约定
1. 体检联系人及体检名单:甲方体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准确的《指定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2. 体检人数:本合同约定体检人数为 人。 3. 体检及陪检者不得在体检现场做影响体检的事。 4. 体检项目及价格:
(1) 体检项目按照甲方选定的《健康体检套餐》执行,详见附件一:《健康体检套餐》。 (2) 体检套餐名称、单价及人数:
体检套餐名称 男宾基础套餐 女宾基础已婚套餐 女宾基础未婚套餐 合 计 单价(元/人) 人 数 小计 合同总金额元,大写: 佰 拾 万 零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
5. 主要体检地点:
6. 预约体检日期与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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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7:30至12:00,13:00至15:00。周六7:30至12:00。
体检当天未参加的甲方人员,需本人至少提前两天拨打乙方预约电话,预约成功后方可入院进行体检。 7. 体检特别项目约定:
(1) 对于就业体检,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乙方一律不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 对于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乙方将妥善保存受检
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制发独立并密封的乙肝项目检测报告。
(3) 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指定受检人员向乙方索赔
的,乙方不予受理,应由甲方承担指定受检人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体检报告事宜
1、 在甲方全部体检完毕的八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
2、 体检报告形式: ●书面报告 ●网络报告(●员工自行查询 ●单位统一查询)。
3、涉及甲方受检者隐私及知情权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若因甲方受
检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如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延迟),本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检,超过10天未进行补检的,乙方视同弃检处理。
第五条 财务结算
1. 结算依据:
(1) 体检款项按 ● 实检人数 □ 合同约定人数 方式结算。
(2) 按合同约定人数方式结算的,乙方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体检的甲方指定体检人员,按
未体检人数向甲方发放体检项目、价格、数量对等的不记名《体检卡》,甲乙双方体检联系人另行预约体检时间,甲方指定未体检人员凭《体检卡》,在新约定的时间(不超过《体检卡》的有效期)内进行体检。
2. 预付款及结算期限:
□甲方应在20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体检款项 %的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 元,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体检款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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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体检应付款,应在最后一个集中预约专场日起的30日内全部付清。如无集中预约,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付清。
3. 结算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转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
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至合同终止后一年。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署地为:
5. 本合同签署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 日 期:二O一 六 年 七 月 一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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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汉阳一博 门诊部(以下简称乙方)
补充约定:
1. 每单体检项目无需支付预付款。 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给乙方开具增值税普票后,于次月15号之前结清当月体检
总费用。
3.在合作期间有新的套餐制定可按照双方沟通的折扣不变,灵活制定相应的套餐项目。 4.在合同期内,若甲方体量达到1000人以上,可赠送VIP名额20人 ,若体检金额达到50万以上,免费赠送5张价值1000元的体检卡,以上可至合同截止时统一赠送,也可达到条件时即时
赠送,并即时清零。
5.体检费用结算价以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市场价格原价的45%结算。
6.后期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
7.合同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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