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监督的作用。
四要依法办事,严厉惩处违纪违规行为。执法不严,查处不深,对违法违纪单位的责任人处理不严,是造成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各执法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重视查处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加大对违纪责任人处理力度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以补代罚,或者以罚代刑。要把查单位违纪与查个人违纪紧密结合起来,把对单位的处罚与对个人的处罚紧密结合起来。对查出来的各种违纪违规的问题,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通过加大依法处罚力度,真正触及违法违纪者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处罚措施的震慑作用和教育作用,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五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时刻以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依法用权、廉洁从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制约机制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决定,不断加强和改进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同志们,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既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更要坚定做好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乘势而上促发展,严格规范抓管理,坚持不懈地做好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古浪做出积极努力!
四、明确管理责任、落实财经纪律
落实财经纪律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当前必须大力强化财经纪律教育,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政监管,重视堵漏建制,切实把从源头上推进防治违反财经纪律工作抓紧抓好。当前,是我市全面落实医改任务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在改革过程中,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政策,强化部门预算,完善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总的看来,我市的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快
发展,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财务规定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但是,我市一些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有的单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擅自扩大开支范围,超标准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加班费;有的违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规定;一些单位有的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个别单位还在私设“小金库”;有的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较差。少数单位尚未建立内控制度,有的单位虽有制度但多数未遵照执行,纸上谈兵、形同虚设,就连最起码的制单和审核应该分设都没有做到。有的会计基础较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每年的财务检查和审计中,相关部门都会对此提出整改建议。
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了我们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死角,少数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漏洞,一些管理措施不够严密;在审核监督方面还不到位,让人钻了空子。
加强财务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医疗卫生行业永恒的课题,要长抓不懈。
一是领导责任要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都要加强领导,引导群众正确走向,明确细化责任,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二是医疗卫生机构重大财务事项,要贯彻“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的精神,任何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的资金使用,必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是要加强财务机构、财务队伍的建设。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财务人员在财务方面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健全管理制度,推进财务建设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控制、收入支出控制、货币资金控制、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控制,债权与债务控制、票据管理、退费管理等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经济活动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实行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禁止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及医疗服务收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
承包和开单提成。根据不同科室的业务内容、技术水平、风险程度、劳动强度,服务质量等制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和分配系数,逐步完善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和重技术、重实绩、重贡献的奖金分配制度。
(三)逐步建立总会计师制度。2010年下达的新的《医院财务制度》中明确”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我市也已有单位进行了摸索,希望各单位能按照有关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
三、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部门职能建设
(一)狠抓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此次检查的内容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襄樊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襄卫办[2006]102号)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逐步达到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
(二)加强财务部门职能建设。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单位收支必须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设立帐外帐、小金库。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核算、成本控制、奖金分配,收费与物价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监管、经济合同管理,财务活动分析等职责,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