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文书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No.y-02 溪卫公审字(2011)第01号
申 请 单 位: 十堰市铧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 竹溪县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 2011001 工 程 地 址: 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 审查结论:
1、 有卫生学专篇,各项卫生设施设计基本合理; 2、 本项目设计图纸卫生审查基本符合卫生要求; 3、 该项目选址周围无明显有毒有害污染源,符合选址
卫生要求。
经对施工图纸和项目选址进行卫生审查,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的各项卫生设计同步施工,并参照《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具体要求完善各项卫生设施。
(公章)
二0一一 年 六月十六日
本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