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火 人 培 训 教
河南河阳石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
材
第一部分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
*燃烧: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具备三个特征:放热、发光、生成新物质。
*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
*链锁反应理论:近代燃烧理论用连锁反应来解释可燃物质燃烧的本质,认为多数可燃物质的氧化反应不是直接进行的,而是通过游离基团和原子这些中间产物经连锁反应进行。
链引发 链传递 链终止
*闪燃和闪点:液体表面有一定数量的蒸汽存在,蒸气的浓度取决于该液体所处的温度,温度越高,则蒸气浓度越大。在一定的温度下,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闪点是液体可以引起火灾危险的最低温度,液体的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可燃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随时都有被火点燃的危险。
*爆炸:物质有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声、光、热机械功等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叫做爆炸。
*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和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浓度下遇到火源都能燃烧爆炸,而只有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才能发生燃烧爆炸。在此浓度范围内,浓度不同,放热量不同,火焰蔓延速度(即燃烧速度)也不同。
在火源作用下,可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或氧)组成的混合物在点火后可以使火焰蔓延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L下;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L上。爆炸极限一般用可燃性气体(蒸气)在混合物中的体积分数(%)来表示。氢气4.0%~75.6%,硫化氢4.3%~45%,苯1.4%~7.1%,甲苯1.4%6.7%,对二甲苯1.1%~7%。
甲类气体:爆炸下限<10% 乙类气体:爆炸下限≥10% *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它随原始温度、原始压力、惰性介质、容器大小、点火能源、火焰的传播方向(点火位置)、含氧量的变化而变化。
二、动火作业有什么危险性?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从原料的投入到产品的产出,要经过多道工序和复杂的加工单元,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尤其在生产、抢修、检修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动火本身就是一个明火作业过程,无论是焊接还是切割,都经常接触到可燃、易燃、易爆物质,同时多时是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打交道,危险性很大。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动火设备内部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没有进行分析或分析不准,而盲目动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所用的乙炔、氧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胶带、减压阀等器具不玩好,出现泄露,易发生燃烧和引起爆炸。
3、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使周围地漏、明沟、污油井、电缆沟以及取样点、排污点、泄露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设备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违反安全规定,适用不当,例如乙炔瓶倒放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没有防震胶圈,乙炔瓶横卧滚动后马上使用,氧气、乙炔瓶离动火点安全距离不够10m,或氧气瓶、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5m,气瓶受热或漏气等,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5、用电焊时,电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有的甚至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以及相连的钢结构上。
6、用电时,电线或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或合闸时,保险熔断产生弧光烧伤皮肤等。
7、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监护人;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采样、排污、泄露等没有及时停火,都容易发生事故。
三、常用灭火物质有哪三大类,每一类又有哪些灭火物质? 常用的灭火物质有固体、液体、气体三大类。
固体灭火物质有:石棉粉、石棉毡、干粉、干砂。 液体灭火剂:水、溴甲烷、化学泡沫。 气体灭火剂:水蒸气、二氧化碳、氮气。 四、防止火灾爆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什么?
消除燃烧所必备的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
五、在生产区域(非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必须做好哪些安全措施?
1、必须办理合格的动火票。
2、可燃物分析一定要合格(设备内为0.1%以下,厂房、空间0.2%以下),清除周围一切可能燃烧的物质。
3、要远离下水井、电缆沟、地沟等易积聚可燃气体处。 4、现场要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要有动火监护人,发现异常立即熄灭。 6、动火完成后,要消除现场一切残留火种。 六、用火作业潜在危险
1、点火源:明火、冲击摩擦、绝热压缩、高温加热表面、射线、电气火花和电弧、静电人体所带静电2KV以上,人体所带能量0.2MJ、自燃发热。 2、可燃物:可燃气、液体、粉尘。
3、分类:气体火灾、油品火灾、易燃物火灾、电气火灾、金属火灾。 4、危险性影响距离和范围 ? 装置内的影响距离约10米 ? 可燃气体扩散范围
? 正常情况下,甲、乙A类介质、设备周围3米左右 ? 液态烃泄漏后,可燃气体扩散范围10~30米 ? 甲B、乙A类液体、可燃气体扩散范围10~15米
? 介质温度高于或等于其闪点乙B丙类液体泄漏后,一般范围10米 ? H2扩散水平距离一般不超15米 ? 爆炸极限下限
便携式报警仪的20~25%(测爆仪)百分比,连锁值一般取在L下的40~50%
6、可燃气体浓度=L下×测的数值
第二部分 用火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用火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机动车(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油、气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作业分那些级?
1、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 在20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 2、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
(10)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 3、二级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