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投递标书;
(1)标书及附件完整为一份,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封口加盖企业印签);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开标定于2014年2月28上午9时30分在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届时各投标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限派3人以内代表参加;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会议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准确无误后拆封唱标。
(2)投标单位必须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持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参加。
(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评标、定标
(1)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2)评标过程中,可随时约请投标单位解答标书有关问题;
(3)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原则提出中标建议,送招标领导小组核准,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五日内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五)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必须与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工程,解除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损失大小应给予赔偿。 (六)无效标书
开标后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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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内容编制的,含无法接受的保留条件的。
6、投标人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 (七)纪律 1、招标投标是企业法人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应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2、招标过程中如发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交标书工本费500元。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或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开标交纳。未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3、中标单位投标时所交纳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并验收合格,凭甲、乙 双方验收签字单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后10日内无息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
5、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位全称: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嘉鱼支行
帐 号:4200 1696 2080 5908 9999 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不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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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承 诺 书
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了你们关于《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厂内外道路维修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取得了“投标保证书”,我们决定参加土建工程投标。
1、我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已确定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我们如中标,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投标书中的承诺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招标文件和中标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 立约单位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第二条 立约依据: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 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即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投标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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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包方式。计价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工程造价。
第五条 建设工期 1、 工期为30 天。
2、施工中,因质量差、进度慢,经协调无效,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工程按部位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
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单位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能再次分包。中标单位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单位负责,接收分包的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
除按标书中有关条文规定外,还应遵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 1、按照甲方指定施工范围内施工,若施工超出,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均须持有甲方管理部门出据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可确认进行。
3、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 合同报价的确定
1、按标书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计划的重大调整,其损失和费用各自承担。国家政策性调价引起工程造价增减,计入总报价内,竣工结算时不再考虑。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停电、停水造成窝工,材料代用、现场材料二次倒运等发生的量差价,不再签证结算,施工单位在单价中一并考虑。
4、材料供应
按标书第五条执行。
第八条 工程进度和结算方式
自施工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乙方将履约金存入指定银行。施工中乙方于每月30日前编报工程完成月报(附单项工程完成部分的预算单)经甲方审核后,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统计和工程价款结算报表一式二份,完成工程预算的30%后开始预付。按工程进度预算的85%作为进度款。当工程款拨至工程预算的90%时,暂停拨付,剩余10%待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后,除留3%工程保修金外,其余一次付清。留下3%的保修金,无偿保修一年后结清。
第九条 工程开工和竣工验收
1、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即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向甲方提出书面开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按指定项目顺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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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国家现行验收及规范设计变更签证条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按甲方的要求,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两套(一套用于结算;一套用于存档)。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进行技术交底及变更签证,不提供过标、省标、通用标准图。
2、负责指定乙方临时设施场地和堆放施工机具等场地。 3、负责配合乙方施工及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用水、电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装卸、运输和保管工作。
3、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及材料计算。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月底清理一次,工完清场。 6、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7、指派现场负责人处理日常的一切工作。 第十一条 其它
1、为保证施工有计划地进行,乙方根据甲方承担工程任务排
出施工进度计划。
2、乙方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各种报表。 3、甲、乙双方应协调好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工作。
4、双方商定调度会制度。施工用电由乙方土建电按0.55元/
度,水2.12元/吨交费。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办清
财务往来手续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 8、本合同签约地: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法 人(代表): 法 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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