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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业科研单位自创无形资产的管理友对策
作者:沈云飞 吴昊 王露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年第12期
摘要:农业科研单位自创无形资产不能及时入账,形成很多的账外资产,造成单位的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单位及课题组争取项目的优势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单位的自身发展壮大。探索农业科研单位自创无形资产的管理及对策有利于农业科研单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业科研单位;自创无形资产;管理措施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国家对农业科研项目的投入不断加大,农业科研事业也取得了很大发展,笔者单位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取得了很多的诸如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各种作物的品种权等无形资产,但是这些自创的无形资产初始成本却很难加以确认,不能及时人账,形成很多的账外资产,造成单位的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单位及课题组争取项目的优势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单位的自身发展壮大。 一、农业科研单位自创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自创的无形资产初始成本计量不科学
作为农业科研单位承担着很多的农业科研项目,争取农业科研项目是单位的基本任务,开展项目研究是科研人员的基本工作,在对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投入大量的研发支出,但是这些研发支出不是针对研发无形资产投入的,而是为了项目的实施完成而投入的。完成一项农业科研项目研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当年的这些研发支出一般都归集到不同的项目中列支了,包括一些专利申请费、代理费也在项目中列支,不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反映。由于无形资产研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研发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作为会计入员也无法确定其最终的研究结果,这就给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无法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的进行会计核算。而一旦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了某项专利权或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时,在账面中是无法归集该资产的研发成本,根据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法律规定,自创的无形资产只将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自创无形资的初始成本,这样就造成自创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账面价值明显偏低。有的申请无形资产的律师费、注册费金额很小,直接在项目中列支了,这样自创的无形资产也就不入账了,这就形成了账外资产,造成单位的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符,也造成无形资产管理混乱。 2.资产管理人员对自创的无形重视程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