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增塑剂和添加剂的渗出会导致地下水污染;混入城市垃圾一同焚烧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空气,损害人体健康;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白色垃圾几乎都是可燃物,在天然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气,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的火灾事故不断发生,容易造成重大损失。这些都是人民群众不能将环保问题与自身的利益联系起来,缺少环保意识进而在生活中对环保问题非常懈怠,不能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清城区大部分人都认为环境保护与自己无关,环境保护论都是在危言耸听,这就使得环保问题在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障碍,因为环境的改善主要还是要依靠人民的力量,因此提高人民的环保意识刻不容缓。
二、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保护生态环境相关方面国家一直在不断地强调和督促,并且相应地颁布了许多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在不断地补充和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但由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的笼统性,使得这些法律法规不具有针对性,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我国一直强调依法治国,而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也是一样,依法治‘境’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让所有出现的环境问题都有法可依、有理可依,才能保障环境保护的成功实施,在我国许多的环境诉讼最终都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就是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清楚完整,才让这些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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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非常的复杂难断,这也就导致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重重的阻碍,而一些企业利用法律的这些漏洞钻法律的空子,忽视其本身对环境造成的伤害,一味的追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例如在清城区就存在有些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由于违法排污的成本比搭建净化系统来的优惠,而在这方面国家除了罚款再没有其他的惩戒条例和法规,所以企业就利用这一点进行非法排污,因为他们只需要接受比建立污水处理便宜很多的罚款就可以逃过环境法的制裁,自然就不愿加大投资对排出物进行处理后再排放。由此可以看出环境保护法的不完善就是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不重视、不作为,执法队伍薄弱
除了环境保护法的不完善这一根本原因之外,引起清城区环境保护出现问题的另一原因是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不重视、不作为和执法队伍的薄弱。清城区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由于我国是发展中的国家,更是由于我国的财税体制是分早吃饭,所以各地区为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了地方的财政收入,片面的追求GDP的增长速度,忽视了环境保护,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睁一眼闭一眼,所以造成了清城区今天的触目惊心的环境破坏现状。部分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或敷衍了事或视若无睹、不管不问,严重脱离群众,致使群众越级上访事件只增不减,执法部门工作被动,环境保护措施不能落实到实处。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是需要成本的,一些企业不能从人们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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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考虑,觉悟不高,实施力度不大,单一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致使环境保护成为空口号,成了人们良好生存环境、身体健康的空头支票。除此之外,执法人员是直接监测环境保护效果的重要部分,但清城区在执法人员上非常的贫乏,执法人员不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出清城区出现的一些环境问题,并及时地赶往各个地区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这就使得环境保护在执法力度上不强,执行起来非常的困难致使清城区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部分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质疑,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停止环保和治理污染的脚步,但为什么成效不大反而少数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日益下降,专家称还是投入不足,不仅是投入的机制不健全,更重要的是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基层政府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资金保障,在研究相应的科学技术时缺乏经费,监察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员力量薄弱,最终导致工作能力差,质量低,严重阻碍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在清城区这样的情况更为严重,由于清城区不是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因此在环境保护方面资金缺乏得不到及时的处理,也就使得该地区环境保护措施不能很好的落实,对环境保护的宣传也不能做到及时和普遍,环境保护得不到推广、环境技术得不到更新、环境保护人员得不到补充,这就使得清城区的环境保护变得停滞不前。除此之外资金的不足直接就导致了清城区环境保护设施得不到很好的发展,这也就不可避免的给环境保护造成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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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阻碍。从以上可以看出,在环保问题上资金不足也是导致清城区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到位
清城区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还有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不到位。通过调查发现,清城区超过一半的人认为偶尔有次环保宣传或是活动,就算有有关环保的宣传仍有一半的人不清楚它是由哪些部门组织的,四分之一的人对清城区未来的环境改善持消极态度,据此可知清城区政府环保部门在环保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好,而清城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缺乏直接导致居民没有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居民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不积极,这就使得环境保护的措施不能切实的落到实处,没有了民众的参与和配合环境保护就像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决策就只是一纸空文,只有把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做到位,让民众切身的了解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明确保护环境的具体方式方法,才能真正地解决清城区的环境问题。
三、提高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在法律的源头,需要建立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针对当前一些特殊的环境问题进行改善。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填补部分环保领域法律的空白,严格审查各种环保条例,减少原则性条款,增加可操作性规定,对环境法律、法规中处罚条款、处罚额度均要予以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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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保证环保局以及环保执行人员在处理一些环保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同时在环保法立项中应当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对有着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如农林、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等)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落实其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环境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制,避免在环保问题产生纠纷时企业和政府之间互相推诿。其次需要加大人民群众上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指定,使人民群众上访之路变得较为简单,使人民群众上访变得有动力,从而依靠公众的力量来监督各类环保问题。
(二)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只有确保清城区有一支执法意识强烈、执法力度强硬的队伍,才能及时的发现清城区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并以强硬的手段切实的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清城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地正确地处理,执法队伍就像是作战时的武器,只有武器足够锋利和坚硬,才能在作战时无后顾之忧。因此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环保法律的实现虽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国家强制,是如果没有强制作为后盾,很难付诸实施。因此,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大环保部门的强制执法力度。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分析,对严峻的空气质量形势,气污染防治再出严厉措施,重点污染区域、拆迁建设工地、重点污染企业将实行24小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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