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能源与金融动态
规模化应用。2013-2015年,生物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生物环保产业年产值达到1500亿元。 专栏10 环保用生物制剂发展行动计划 目标
推动一批环保用生物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主要内容
支撑体系建设:建立生物环保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生物环保制剂评估验证平台、新产品开发的共享技术平台。
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开发用于矿山土壤、重金属和石油污染土壤和水体修复等的特种酶制剂和微生物菌剂产品,开发用于有毒有害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减量化处理和土壤改良等高效菌剂,大力推广应用新产品。
龙头企业培育:积极引导生物环保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与兼并,培育集生物制剂新产品开发、生产和应用于一体的大型企业。
政策配套:落实完善支持生物环保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强化生物环保产品的质量管理与审批制度。
(七)着眼市场需求,培育生物服务新业态。
适应现代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新要求,集成生物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的理念,发展合同研发、委托制造、公共技术服务、中介服务和延伸服务,积极培育生物服务新业态。重点支持合同研发和委托制造服务产业的发展,推动拥有优势专有技术的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向国内外研发机构和企业提供单项或整合化服务。积极提高公共技术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快高端实验仪器、生物试剂和实验动物的集约化发展,组织实施生物信息服务行动计划,培育基因测序、分析测试和生物信息等专业服务企业。努力培育生物产业延伸服务,发展健康管理、转化医学、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临床检验社会化、个体化医疗等新业态。加强生物产业专业中介服务,积极扶持生物产业政策咨询、技术转移、金融投资、流通交易、法律服务等业务发展,鼓励公共研发平台、孵化器、临床基地的企业化发展。鼓励企业承接国内外生物产业服务外包,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不断提高产业层次。到2015年,生物服务产业年产值达到15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物服务大型企业。
专栏11 生物信息服务行动计划 目标
建设国家生物资源与生物信息技术网络化服务体系,形成面向生物产业的信息服务能力。 主要内容
关键技术开发:构建大规模和高通量基因组测序技术和装备、海量生物信息处理与分析技术。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大规模的生物资源库和生物信息中心核心平台,建设网络化的国家生物资源和生物信息服务设施,加强对基因信息的深度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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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新型测序仪的发展。对个体化诊疗、生物资源发掘、动植物分子育种、工业微生物的菌种改造等研发提供生物信息技术服务。
生物产业高端中介服务企业培育:以形成新技术与新产品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协调发展机制,促进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为目标,在相关领域培育若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的新型企业,推动形成新业态。
政策配套:研究改进生物资源开发相关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将生物服务企业纳入高技术企业范畴。研究完善服务类企业的国家认证制度,加速国际互认谈判。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准入政策,促进创新创业。
建立健全生物产业新产品进入市场的高效审查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的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转基因农产品行业准入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和上市审批制度,加速高品质新产品的市场应用。全面推行高品质产品行业标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健全合同研究和委托制造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技术孵化、产品检验、技术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大幅降低初创企业的外部投资成本。
(二)加强需求激励,强化市场拉动。
建立生物技术新产品需求侧激励机制。打破区域垄断,扶持生物产业创新企业开拓市场。全面实施以优质优价、同质同价、竞争择价为原则的生物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支撑高技术服务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优先进入医疗保险目录。完善生物良种补贴政策。稳步推进非粮燃料乙醇应用试点,有序开展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在完成航空生物燃料验证飞行等基础上,适时启动航空生物燃料商业化应用。加大力度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促进新兴绿色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
(三)完善创新激励,促进持续发展。
研究完善引导生物企业加大长期研发投入的财税激励机制。通过国家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推动设立一批从事不同阶段投资的专业型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生物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引导担保机构积极提供融资增信服务。鼓励相关企业、人才、资金等向生物产业基地集聚。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生物产业技术创新力度。完善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研究建立生物产业领域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提高创新效率和质量。 (四)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团队建设。
落实《国家中长期生物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加大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作用,重点培养生物产业高端创新型人才、产业链关键环节专业人才、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发展人才、管理人才及团队。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建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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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人才团队在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流动的畅通渠道。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引导人才在产业链不同环节合理分布。加大对生物技术高端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引进力度,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促进生物产业国际化发展。 (五)加强资源管理,保护生物安全。
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实现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强化生物安全监管,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评价、检测监测、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强化生物产业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加强生物研究的伦理审查与监管,建立健全医学、农业等领域生命科学研究伦理审查监督制度。完善生物安全溯源机制。 (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规划落实。
建立健全推动生物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配合,调动社会和企业资源,形成合力促进生物产业快速发展。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物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重大任务的部门分工方案,加强规划与国家相关科技专项等的衔接,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安排的统筹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生物产业发展各项行动计划,加快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中央与地方信息沟通平台,形成高效协同机制。各地区要根据当地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现状,科学确定生物产业发展定位,出台政策措施,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链分工和区域协作配套。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开展后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3-01-06
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
国家能源局12月28日印发了《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整的生物质能产业体系。在电力、供热、农村生活用能领域初步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在交通领域扩大替代石油燃料的规模。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重大装备技术能力显著提高,出现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规模较大的新型生物质能企业。
到2015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超过5000万吨标准煤。其中,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13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780亿千瓦时,生物质年供气22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1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500万吨。建成一批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下面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国加快生物质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其中,到2015年,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城市生活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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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沼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加快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建成油料能源林基地200万公顷。建设一批产业化规模的纤维素乙醇示范工程,建成纤维素酶批量生产基地。到2015年,生物燃料乙醇年产量达到400万吨,生物柴油和航空生物燃料年产量100万吨;积极推广生物质燃气。“十二五”期末,生物质燃气集中供气达到30亿立方米/年,农村沼气用户5000万户,年产沼气190亿立方米。到201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
我国将推进先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其中,纤维素原料生物燃料多联产示范:在河南、吉林、黑龙江、山东等地建设示范工程,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通过纤维素水解制备乙醇、丁醇等液体燃料,剩余物制取沼气或燃烧发电。通过示范,突破纤维素原料预处理、酶制取等技术瓶颈,具备产业化基础。 微藻生物燃料多联产示范:在水质适宜和光照充分地区,加快先进育繁技术进步,选取优质高含油微藻,提取生物油脂,通过脂化、重整生产生物燃油,同时生产营养藻粉等生物基产品。通过示范,形成生物油藻选育、繁殖、推广体系,推动生物油藻产业化。
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制备液体燃料及多联产示范:在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贵州等地建设示范工程,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以热化学法制取燃气,采用费托合成生产生物燃油。通过示范,形成一定规模的费托合成催化剂生产能力,加快热化学制备生物油产业化进程。
大型沼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河南、广西、四川等畜禽养殖规模较大、有机废渣废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为城市、大型村镇集中供气的沼气及管网设施示范工程,进行沼气净化提纯装罐,作为分散民用燃气及车用燃料。通过建设专业化的大型沼气工程,探索沼气商业化应用的新模式。
规划还就健全生物质能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原料供应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措施。
国际能源局估计到“十二五”期末,生物质能产业将新增投资1400亿元,年销售收入可达到1000亿元,提供360万个就业岗位,农民年收入增加180亿元。 来源:新华网 2012-12-3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2〕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高校,相关行业协会: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为加强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更好地发挥资源、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促进生物质能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管理。开展生物质能资源调查评价,以县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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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资源调查,明确资源量、种类、分布和现有用途,以及可作为能源化利用的资源潜力。各省(区、市)要将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纳入本地区能源规划,编制生物质能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指导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加强生物质能项目管理,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农村生物质能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用能条件。
二、健全生物质能技术管理体系。支持生物质能利用新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建立生物质能技术和产品标准体系及工程规范,健全生物质能技术和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加强技术监督以及工程和产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生物质能信息统计体系,加强生物质能技术指导、工程咨询、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能力建设。
三、完善市场机制和管理措施。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积极培育壮大生物质能骨干企业。完善生物液体燃料在交通领域的强制使用机制和措施,扩大生物液体燃料的市场范围。各级政府要结合各类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污染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农村秸秆禁烧、城区关停改造燃煤小锅炉的措施。在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中,积极利用生物质能,形成若干生物质能规模化综合利用的优势区域。
四、建立原料供应保障体系。因地制宜,结合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培育种植适宜的能源作物或能源植物,建设生物质能原料基地。适应各区域不同情况,支持企业探索建立合适的生物质能原料收集体系,提高原料保障程度,促进生物质能原料的供需平衡,鼓励生物质能原料供应的专业化发展。发展生物质原料物流产业,促进生物质能产业健康发展。 附件: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能源局
2012年7月24日 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来源广泛、利用方式多样化、能源产品多元化、综合效益显著的特点。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快速发展,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部分领域已初步产业化,在替代化石能源、促进环境保护、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二五”时期是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阶段,是完成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促进节能减排的关键时期,生物质能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
《规划》分析了国内外生物质能发展现状和趋势,阐述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和建设重点,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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