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工作量由工程项目工程部、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现场确认,单价由承包人按合同或国家规定或市场价格水平报价后由成本部审核。
2、承包人送审工程量、价格不能高估冒算,如承包人所报金额超出发包人最终审核金额的10%(含10%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超出部分的20%,即:处罚金额=(承包人送审金额-发包人最终审核金额)×20%。该款项可从承包人任意一次付款中扣除。
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4、每份工程签证必须明确编制日期、公司名称,按项目编序号,未标注者作为内容不符不予接受。
5、工程签证必须签明事件发生的原始状况,写清签证的事实依据,反映事件的真实、全面和关联有效性。填写时必须注明具体签证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涉及材料消耗的必须写清材料的品名、规格、厂家、品牌、以及市场价格。 同时需写明签证提交日期、签证事实发生日期或完成日期;执行签证事实的书面依据,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量或天数(所得数量应有逻辑关系清晰的计算式); 附图;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的签名和项目部印章。对内容不全的,事实表述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签证单内任何字句有涂改而无签
名及加注日期的,要求认定工日或台班数量,但对完成的工作未作定量描述的将作为无效签证处理。
6、承包人应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的签证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5日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签证,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发包人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及上述书面依据之日起14日内予以确认。 7、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① 、双方确认的合同施工图预算或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或者让利条件的,按已有的执行;
② 、按合同预算或清单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③ 、“工程签证”的增、减量差和价差应同时计算,如只计算增加而不计算减少则该签证无效。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9、因事件发生突然,须紧急处理且单项工程签证总金额不
足伍仟元的,工程签证办理人可口头请示甲方项目工程部经理同意,事后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但必须有公司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人员签字。
10、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惩罚的工程签证(工程经济反索
赔文件)一般由项目工程部或项目监理部提出,成本部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工程承包商违约情况也可提出。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惩罚的工程签证办理原则及方法参照对工程承包商工程签证办理原则和方法。
11、承包人在施工中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该变更部分不得计
算相应价款。若造成经济损失或质量问题,承包人除应承担全部损失外,并接受发包人按变更部分工程造价10%的处罚。
12、变更、签证及其价款的调整、经济补偿、工期的增加的
确认手续,必须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办理时限补办的变更、签证一律无效。
13、工程签证款支付时间,单项签证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
时,经审批完成的签证,可在下一节点的工程进度款中支付,支付比例同主合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单项签证金额小于30万元时同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14、在遇到突发或紧急事件时,项目工程部经上级领导同意
后可做特殊处理,先办事后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变更流程》《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机械台班签证单》、《机械台班签证汇总表》
临沧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本控制部
2013年10月27日
工程变更流程
(合同附件、施工过程中使用)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 2、必要性设计变更; 3、发包人提出的修改; 4、承包人施工中提出的设计问题; 根据变更原因,分别由发包人项目经理、承 包人、设计单位填写《工程联系单》(附后)。 《工程联系单》交由发包人工程副总和设计 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设计单位根据审核同意后的《工程联系单》 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承包人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安排施工,
同时根据“签证管理办法”流程申报工程签
证(所有经济签证必须按签证管理办法规定
时限内,经甲方总经理审批后相关签证才能
生效)
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付款。(经审批
完成的签证:单项签证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
时,可在下一节点的工程进度款中支付,支
付比例同主合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单项
签证金额小于30万元时同工程结算款一并
支付。)
注:1、设计单位根据经审批通过的《工程联系单》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其他 任何单位均无权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中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该变更部分不得计算相应价款。若造成经济损失或质量问题,承包人除应承担全部损失外,并接受发包人按变更部分工程造价10%的处罚。
工程联系单(施工过程中使用)
工程名称 编号: - - 内容摘要 发文单位 收文单位 联系人 附件 电话 (设计/施工/监理/康源投资) 联系内容: 发文单位签字: 日期: 收 文 单 位 意 见 回 复 收文回复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康源投资 回复意见: 收文单位签字: 日期: 注:该表格为工程中各单位之间联系使用,本单据签字后一式三份(甲方、监理、乙方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