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
在工程形象进度±0.00以前,由施工企业填写“陕西省文明工地备案表”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区、市、省创建办备案。 市级:
1、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备案表3份 2、项目经理证(复印件)3份 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3份 4、监督手续申报书(复印件)3份 5、创建文明工地计划书3份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 省级:
1、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份
2、项目经理、安全员“三类人员”上岗证(原件)(复印件)3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份 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3份 5、创建文明工地计划书3份 6、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备案表3份 7、项目经理证(复印件)3份 8、监督手续申报书(复印件)3份 9、企业资质 10、进度计划表 1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1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
14、安全文明工地措施费拨款票据 二、申报
主体工程封顶,主体验收合格后7日内,由施工企业和工程所在地县区创建办验收合格后,报市创建办申请验收。 申报资料内容:
1、陕西省文明工地检查验收总表(加盖企业公章) 2、文明工地备案表 3、中标通知书
4、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安全B证 5、施工许可证
6、县区工程:延安市市级文明工地初验意见书 7、企业和县区创建办对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的打分表
附件一:
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doc
附件二:
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总表.doc
附件三:
陕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备案表.doc
附件四:
陕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验评总表.doc
附件五:
延安市市级文明工地初验意见书.doc
附件六:
延安市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doc
附件七:
延安市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