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车驾驶员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一、 危险品驾驶员必须持有车辆驾驶员所有证件上岗。 二、 装卸危险品时,驾驶员不准离开现场,应随时观察管道,阀
门有渗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 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高度和宽度。 四、 车辆应配备规定的消防设施。
五、 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路面窄、路况差、涉水
不得冒险行使。控制车速、文明驾驶、保证安全。 六、 运车途中,车辆不得随意停放,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跟车。 七、 车辆途中临时停靠、过夜、应安排人员看管。 八、 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九、 每辆车建档立卡、车辆技术资料、随车工具、运行里程、维
修、换搭建、轮胎;月、季、年鉴定表都必须进入机车档案。 十、 危险品车辆每月必须到公司修理厂进行一次技术状况检查。
当班司机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三勤(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机务负责人报修,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十一、 对危险品车辆实现定期、定里程检查。特别要注意防火、
防爆、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维修或更换。
十二、 每行驶(50000)公里必须进行三级保养(中修)以保证车
辆技术要求和行驶安全。
危险品车辆设施、维修、检测检查规定
为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运行安全,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现对危险品车辆设施、维修、检测、检查等作如下规定: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季度维修制度,每季度的二级维护,必须到制定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以保证车辆的运行安全。维修后的车辆必须取得维修合格证,并连同维修卡交公司安全部,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签章。
二、凡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取得维修 合格证或没有按时维修,每超期一月,每车次罚款壹佰元,以此类推。安全部并通知调度台,对不合格车辆不予调车配载。
三、危险品运输车辆,没年度年审必须到运管处指定的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凡在检测中达不到一级的车辆,取消危险品运输资质,转入普通货物运输,安全部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台取消该车的危货调运。
四、安全部应对所有危货车辆的二级维护进行登记监控,作了详细记录备查。凡二次以上违规车辆,安全部应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直到停运。
五、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消防器材,应保证在有效期内。由安全部进行检查;凡超期的灭火消防器材严禁随车使用;凡经安全不检查不合格的消防器材且没有更换的车辆,由安全部通知生产调度台,暂停调车,更换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
六、危险品运输车辆灯牌,一定要按规定配备齐全,比齐全车辆,生产调度不予装车,由安全部安全员在调车钱检查落实。
七、总经办应对安全部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随意抽查各运行车辆是否达到危货运输车辆规定;凡由总经办抽查不合格车辆证件,由安全部承担责任;卡不合格处罚贰拾元;消防器材不合格处罚伍拾;二级维护超期每次处罚壹佰元,由总经办通知财务部人在安全部长工资中扣除。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再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再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A: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转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件机连接的有效情况。 B: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C: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他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他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车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