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针灸推拿协会简介
吉首大学针灸推拿协会成立于2002年10月8日,挂靠医学院。是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是我校所设最有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之一。
协会自创立以来,一直以“全方位地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完善自我”为宗旨,把“接近临床、勤学习、勤动手、走进社区、服务群众”作为其发展的根本目标,兢兢业业,脚踏实地,更是吉首大学最具潜力,最具医学特色的社团组织。是展现医学院风貌,展示医学生风采的重要舞台。
协会现有会员1800余人,是我校发展规模最大的社团组织之一。协会有幸聘请吉首大学医学院院长钟飞教授,中医系主任石维坤副教授,符明进副教授,黎祖琼副教授,王正萍副教授,刘密硕士研究生,邓瑜硕士研究生等一批临床经验丰富,教学优秀的专家作长期指导。除开设日常课程外,协会还经常开展一些丰富多彩有价值的课外活动,服务师生,下乡义诊。针灸推拿协会义诊事迹已遍布整个湘西大地,在学校、乡镇以及旅游胜地等均产生了很大影响,其先进事迹受到了校团委领导,各单位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并被湘西州电视台,湘西州广播电台,《团结报》,吉首大学电视台,吉首大学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报道。
原吉首大学校长张永康教授前来观看接受我们的服务后,与我们会员合影留念,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你们就是点缀红花的绿叶,希望你们的身影遍及祖国大地!”
雏凤清音,余响不绝。2004年上学期,针灸推拿协会出版了第一期健康专刊——《医学论坛报》。同年被评为吉首大学“校级优秀社团”。2005年针灸推拿协会被湖南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工会等评为湖南省首届“省级优秀社团”,同年,协会再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社团”。2006—2007年度“五四评优”中协会被评为“校级优秀社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针灸推拿协会全体成员将承前启后,齐心协力,默默奉献,以更新的姿态,更快更强的发展步伐建设自己,以更高更远的发展目标要求自己,进一步打造协会品牌,再铸辉煌!
吉首大学针灸推拿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吉首大学针灸推拿协会”,挂先靠医学院。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吉首大学学生自愿发起,是经吉首大学相关部门批准成立,隶属于吉首大学社团联合会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会员是指基于共同医学兴趣爱好、自愿参加,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吉首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研究生。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全方位地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完善自我。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目标是:接近临床、勤学习、勤动手、走进社区、服务台群众。
第二章 会员守则
第六条 凡吉首大学在校学生,热爱医学事业,愿意参加本协会,承认本章程并在其中积极学生、工作、执行协会决议者,可申请入会。
第七条 会员入会前必须提交申请书,经考核合格,缴纳规定的会费,方才入会,并办理会员卡。 第八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相关的活动,阅读本协会有关文件,接受本协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三)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须履行的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决定 (二) 遵守本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支持本协会的工作和活动,并积极为协会的发展做出 (四) 向本协会放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本协会会员一律平等,其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协会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决定后,正式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对于协会的优秀会员,协会将设臵“优秀之星”(2-3名)、“优秀会员”(10名)、“优秀工作者”(10名)及“先进个人”(5名)等进行奖励。对于不执行协会的决议、章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处分。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吉首大学针灸推拿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其每届任期为一年。
第十五条 由会长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机构换选大会,并及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协会的活动,执行协会的决议。
第十六条 协会换届选举两个月以前,在任理事会须报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完成下届协会的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联合会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换届选举中满一年的老干部(理事会所有成员及个部长)在理事会就职中不得超过5人,5人中以原理事会成员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及监督其工作; (三)审议监督协会的财条收支; (四)改变或撤消协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一)本协会理事会由会长(1名),副会长(2名),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理事会的下属部门有:学习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财务部;
(二)本协会领导机构任何成员参加其他社团且在其中担任职务者记自动辞职处理。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学校资助;
(二)在本协会工作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财务,接受协会理事会、社团联合会等学校主管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财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协会活动及发展计划
第二十四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锻炼自己。 第二十五条 每学期到少组织一次较大的社会实践活动或专业培训。 第二十六条 对每学期新会员,定期请老师上课,集中辅导,主要内容为针灸推拿、医学美容等。
第二十七条 随时为全校师生提供可能的义务治疗。 第二十八条 协会所开展的活动是积极向上的有意义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和其他兄弟协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活动,提高协会层次。
第三十条 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协会应不断追求更高的发展目标,积极打造协会品牌。
第六章 会旗 会报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会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朝气和热情洋溢;会旗中央以医学标志“十”为主体图案,展现了本协会的医学特色及活动性质。主体图案的手寓意为奉献;主体图案由绿、白、蓝三种颜色组成。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