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一是增设机构,充实人员。人民法院应增设信息化专门机构,有专门的技术队伍。这就需要协调和解决机构和编制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官学习培训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和网管人员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三是制定运行信息化的相关制度和程序。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然而,法院经费本来就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建议市法院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政法专项资金,每年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建议市财政给予经费上的支持,保障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