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影响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道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计算应考虑消防登高车的重量。
(四)安全疏散
1.楼梯间的设置形式
住宅设一个楼梯间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低层、多层住宅,当每套户门至楼梯口的距离不大于15m时,应设一个敞开楼梯间;
(2)中高层住宅,当每套户门至楼梯口的距离不大于15m时,应设一个敞开楼梯间,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或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
(3)十层、十一层的单元式住宅每单元应设一个敞开楼梯间,但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户门可朝户内开启)且楼梯应通至屋顶,各单元的屋顶平台应相连通; (4)十层、十一层的塔式住宅应设一个封闭楼梯间;
(5)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应设一个防烟楼梯间,且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4.5m2;
(6)当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每单元设一个防烟楼梯间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廊。
上述规定以外的住宅,其设置楼梯间的数量不应小于两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应设敞开楼梯间;
(8)十层、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9)十二层及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10)十八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2.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或前室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的外窗和楼梯间顶部的百叶窗,不宜设机械加压送风,其开窗面积及楼梯间顶部的百叶窗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十八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当防烟楼梯间只在前室设置可开启的外窗,楼梯间为暗楼梯间时,楼梯间的顶部应设置自然通风窗,有效面积不小于1.5m2。
(2)自然通风方式的要求:
a.靠外墙的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自然通风面积不应小于2m2,并应保证该楼梯间顶层设有不小于0.8m2的自然通风面积;
b.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自然通风面积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
c.十八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当防烟楼梯间只在前室设置可开启的外窗,楼梯间为暗楼梯间时,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
(3)高层住宅至少应有一个楼梯通至屋顶平台,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宜为普通玻璃门,且朝屋顶方向开启。单元式住宅各单元的楼梯间宜在屋顶相连通。 利用屋顶逃生是火灾时常见的逃生方式。为保证人员及时借助屋顶从相邻单元疏散到安全区域,或将屋顶作为避难平台等待救援。
(4)设封闭或防烟楼梯间的住宅,屋顶层电梯机房等房间的门不宜开在楼梯间、前室内。
当确有困难,电梯机房或其它设备用房的门必须开在楼梯间或前室内时,则应设甲级防火门,且门的开启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5)剪刀楼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剪刀楼梯的两个楼梯应在前室、走道或屋顶连通;
b.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高层住宅,当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或前室设置可开启的外窗,且地下室为自行车、汽车停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其地下室的楼梯或前室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装置。
(7)考虑到楼梯间或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住宅,只对地下室的楼梯间或前室设机械加压送风,既不经济,也难以实施。而当地下室为自行车、汽车停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地下室平时停留的人员较少,因此,楼梯间形式可以不变,对其无自然通风采光的前室和楼梯间也作放宽处理,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
(8)住宅各类楼梯间的设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煤气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当必须穿过楼梯间时,应穿钢管保护;
b.除煤气管道井外的其它管道井,当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且检修门为丙级防火门时,检修门可开在楼梯间或前室内。
(9)商住楼的营业场所、住宅的底层商业服务网点的出入口或楼梯与住宅的出入口和楼梯必须分开设置。
出入口包含平面交通和垂直交通,垂直交通指楼梯、电梯。在住宅建筑中布置商店等公共用房,主要需解决使用功能完全不同的用房放在一起所产生的种种矛盾。为保证住宅安全,防止商店发生火灾威胁住户安全,规定商住楼的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