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中心学校“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
1、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每学期一次,并向监护人
汇报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通报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共同探讨“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措施。 2、各班设立、开通“亲情热线”,建立留守学生父母与孩子、留守学生监护人与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制度,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留守儿童”。
3、在学期结束时,要求留守儿童给在外的爸爸(妈妈)写一封信,汇报一学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4、要求帮扶教师至少每学期对所监管的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家访。
新四中心学校 2009年9月
新四中心学校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1、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2、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正当游戏。
3、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洁净,独立完成。
4、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5、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厌学,不偏科,争当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6、考试考查要诚实守纪,不违纪。考试成绩要如实报告家长和监护人。
7、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举办的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证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新四中心学校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