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可不进抗震计算,但目前设计均提供抗震计算的资料,问题是抗震计算信息输入中存在不符合强条的情况,如周期折减系数取1.0、工业建筑活载组合值系数取 0.5、场地类别输入错误(Ⅲ类输成 II类)、不规则结构未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扭转效应、有斜交抗侧力结构未计算附加地震数等,可否判定为违反相应的强条规定?
答:GB50011-2001第 3.1.4条仅规定设防烈度为 6度区的一般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平面、竖向不规则性的计算仍然是需要的。如规范不要求进行抗震验算的建筑,电算时按照抗震计算,则计算信息应该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如输入的抗震设计参数有错,审查时应提出要求修改。
14、有些 25层~ 28层的高层住宅,实际采用了多层的户型,致使在一个抗震单元楼二端,宽度有楼长的将近一半,其高宽比达 8.0以上。审查中提出,回复中说高宽比规范中末明确作为超限,有的回复用广东规范的高宽比,高宽比是否用加权平均高宽比计算比较切合实际?
答:高宽比的确未列入 \超限 \指标,但高宽比过大对结构稳定性有影响,所以还是要适当控制, JGJ3-2002第 4.2.3条控制高宽比仍然是强标。计算高宽比不应以平面最宽处计算,应以平面换算宽度为准。
15、某\青年公寓 \工程: 1、其每层( 10层)层高均为 5.2m,并
26
且预留了加层(夹层)手段(夹层花篮梁及卫生间板做到位,其余夹层板住户自理),是按 10层还是按 20层进行结构计算。 2、该 \公寓\具备住宅所有的套内空间,是否属 \公寓式住宅 \,并按住宅予以审查。
答:这种情况目前设计市场上不是个别情况。由于各层各户对夹层的位置、大小和装修时间的选定均不确定,容易造成结构平面和竖向的不规则,对结构安全造成很大影响。因其使用功能不明确,结构计算无法符合实际工作状况。此类潜伏设计理应禁止。建筑专业对公寓的定义为,公寓属于非住宅类的居住建筑。公寓可不按照住宅相关规范审查。
16、多层框架结构:计算输出文件显示,结构刚重比小于 20,未考虑 P-△效应(计算总信息中未考虑 P-△),审查意见列入违反强条,但又写不出违反的条文号。关于 P-△效应,设计规范中有三处相关条文,第一,《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第 7.3.9条:\可近似考虑二阶弯矩对轴向压力偏心距影响,将初始偏心距乘以增大系数 n...,\,目前软件中,对各类偏心受压构件承载力计算时,均已按此条文要求,考虑了偏心距增大系数;第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01第 3.6.3条\当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重力附加弯矩大于初始弯矩的 l0%时,应计入重力二阶效应的影响 \,该条条文说明中: \混凝土柱考虑多遇地震作用产生的重力二阶效应的内力时,不应与
27
混凝土规范承载力计算时的重力二阶效应重复。砌体及混凝土墙结构可不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目前软件无法按该条自动判断和执行;第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02第 5.4.2条:框架结构刚重比小于 20时,应考虑重力二阶效应影响,同时第 5.4.3条规定了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的方法:可采用弹性方式进行计算,也可采用结构位移和内力增大系数方法近似考虑。软件通过各层刚重比计算,并提出是否要考虑 P-△效应的结论,就是依据该条规定。本人认为该条适用于高层建筑,对多层建筑不必要执行,软件计算信息关于 P-△效应的选项是针对高规条文要求设置的。另外,有些多层框架工程遇到刚重比小于 10的情况,软件提出稳定性不满足的提示,这同样是《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 5.4.4条(强条)的要求,对多层结构出现此情况如何提审查意见?设计又如何来考虑?
答:这里的稳定性是指结构的整体稳定,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第 7.3.9条中柱构件的稳定性不能混为一谈。考虑二阶效应就是考虑结构的水平位移与重力荷栽产生的附加弯矩对结构的影响, JGJ3-2002第 5.4.1条规定了不考虑的条件。多层框架工程如果刚重比不小于 10,应提出要求增加侧向刚度。可不作为违反 JGJ3-2002第 5.4.4条。
17、多层框架结构(包括异形柱框架结构)中经常会出现粱托柱的局部转换构件情况,《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第3.4.3-2.1
28
条和《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JGJ149-2006第 3.2.5-3均提出:\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乘以 1.25-1.5的增大系数\。但是该要求在目前计算软件中难以正确实现,设计和审图中遇到此情况怎么办?思考:SATWE软件在特殊构件补充定义中,可以自定义 \转换粱\,在设计计算时,程序自动按抗震等级放大转换梁的地震作用内力,但该项内容是针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第 10.2.6要求设置的(特一级、一级、二级转换构件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内力分别乘以增大系数 1.8、1.5、1.25),与题示情况的调整不完全一致,首先调整的内容不同,前者是 \竖向构件(托柱)传递给水平转换粱的地震内力 \,后者直接是 \转换构件水平地震作用内力 \,其次后者只有抗震等级二级以二级以上的调整系数,而局部存在转换构件的结构,其抗震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所以目前软件仍难以实现前述要求的调整。
答:对于题示的多层建筑的转换构件,可以通过 \特殊构件定义 \将托柱粱定义为转换粱。如软件不能自定义调整内力增大系数,应进行人工复核。
18、GB50011-2001第 3.4.3,不规则的建筑结构除了内力调整外,还应对薄弱部位采取哪些有效的抗震措施?从计算书看楼层承载力及层间位移均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可以不再采取加强措施?例如:由于底层柱较高,平面布置不对称、不均匀等形成平面扭转不规则,但层
29
间位移角均符合要求,是否可以不再采取加强措施?如需采取措施则没有定量的标准,采取何种措施?达到什么程度?
答:原则上应采取加强措施, GB50011-2001第 3.4.3条作了基本规定,设计人员应根据具体工程存在的不规则性和薄弱部位采取针对性的抗震构造措施。(含内力调整和抗震构造措施)
19、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中局部有夹层形成竖向刚度不规则,层间位移角超标,如何处置?
答:层间位移角超标,说明抗侧力刚度不够,应调整构件尺寸增加抗侧力刚度。必要时设缝分开。
20,在多层框架结构中,由于建筑功能底层层高较二层高了许多,再加上独立柱基埋深较深,这样二层与底层侧刚比达 2.0左右,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采取薄弱层× 1.15剪力放大系数,结果在实际计算中发现,有这 1.15,与无这个 115,配筋基本一样,应如何加强较妥?另外什么情况下算特别不规则,或严重不规则?施工图中常在± 0.000层加一层地粱,但加了这层地粱后,形成± 0.000以下为短柱或超短柱?对于± 0.000以下埋在压密实的土中的柱子,是否存在超短柱的概念?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