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制
1、施工现场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或保健急救人员为卫生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贯彻执行施工现场责任制搞好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生活卫生、食堂卫生等。
2、生产场所的噪音、粉尘、有毒有害作业、施工工业污水处理等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规定,定期测试,落实防范措施。
3、生活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包干区,施工现场生活设施齐全(有宿舍床铺、食堂、厕所、浴室、学习娱乐场所等),设置合理,施工现场应无积水。
4、生活区内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堵塞排水现象;有条件的现场应有绿化布置,要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5、宿舍日常生活用品统一放置,要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6、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装设纱门纱窗;食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现场茶水供应,茶具要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
7、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操作时应穿戴好白色工作服、帽子,不赤膊、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8、贮存物品要隔墙离地,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设备,严禁亚硝酸盐与食堂物品共贮。
9、施工现场须有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和急救措施等。
10、施工现场应每半个月由卫生负责人组织对食堂、宿舍、厕所和生活区及现场周围的卫生进行检查并记录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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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建筑施工现场防止水污染的各项措施 (一)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
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生活用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临时宿舍、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必须严格控制污水流向,厕所污水在合理位置设置化粪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三)乙炔发生罐污水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由于气焊使用乙炔发生罐生产的污水严禁随地倾倒,要求专用容器集中存放,倒入沉淀池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四)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油漆油料库的防渗漏控制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六)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二、建筑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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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二)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小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三)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做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三、建筑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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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1、在城区内施工,要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
2、在城区外施工,搅拌站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如JW-1型搅拌机雾化器)方可进行施工。
(三)锅炉、茶炉、大灶、沥青锅的消烟除尘措施 1、锅炉要设置消烟除尘型的或烧型煤。 2、茶炉要用消烟除尘型的或烧型煤。
3、食堂大灶的烟囱要有消烟除尘设备,加二次燃烧或烧型煤。 4、在规划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和北京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区内,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凡进行沥青防水作业的,要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5、市区和郊区城镇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自行对茶炉、大灶、锅炉的烟尘黑度按林格曼烟气浓度图进行观测,并在组织检查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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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等工作。
2、砌筑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瓦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后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超过胸部以上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架子;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工作。
4、从砖垛上取砖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伤人。 5、山墙砌完后应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6、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7、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时,檐口应有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网。
8、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如无望扳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格上行走。
9、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搭设应平稳牢固,脚手扳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10、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扳上进行操作。
11、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12、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过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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