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天溪湖住宅(一期)工程复工前需甲方
协调和配合的事宜
2016年8月17日召开住宅(一期)工程复工协调会议,会议明确表示住宅(一期)项目将要重新复工,我司根据会议精神即刻着手准备复工。由于山下一期住宅项目从3
月25日停工至今已有五个月,由于住宅(一期)工程工作量大、工序复杂、进度要求紧,我司为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本项目,积极组织土石方(场地平整)施工、桩基施工、挡墙施工、防水施工、结构泥工、结构木工、结构钢筋工、脚手架施工、水电安装等分包及班组在积极准备复工准备工作。为了确保工程的有序推进,我司希望复工之前贵司能考虑到现场
的实际困难,协调和配合以下事宜: 1、需要有正式的复工报告;
2、考虑到G20峰会,我方实际复工时间要在2016年9月7日以后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陆续进场;
3、在复工前恳请贵司支付一部分复工启动资金详见下表(具体明细详见已送审的结算书)
名称 已完产值 (元) 7,040,724 支付比例 应付工程款(元) 已付工程款(元) - 余款(元) 申请启动资金(元) 3,696,380 土建工程 土方工程及边坡支护挡墙工程 小计 75% 5,280,543 5,280,543 12,116,111 70% 8,481,278 8,000,000 481,278 336,895 19,156,835 13,761,821 8,000,000 5,761,821 4,033,275
4、在复工前恳请贵司及监理对我方在停工期间造成的损失进行确认(详见附件1)。
施工单位(签章):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天溪湖住宅(一期)项目部
日期:2016年8月17 日
附件1:
关于杭州天溪湖住宅(一期)工程停工
费用补偿的报告
致:富春江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于2016年3月24日接到贵司口头通知,要求天溪湖住宅(一期)工程全面暂停施工。2016年3月25日贵司正式下达《天溪湖住宅(一期)工程全面暂停施工》的书面通知,至此我司开始全面停工。由于此前贵司对工程进度的要求,我司已经投入大量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建筑材料及机械设备,在收到贵司下达的停工命令时我司在施工现场直接参与施工任务的人数已达到323人,施工材料及设备也是数量众多(详见附件一) 。 截止至停工前我司现场施工进度情况如下:
(一)、土建进度情况 (1)1#楼打桩完成。
(2)10#楼打桩完成。
(3)11#楼打桩完成,截桩完成,桩承台垫层完成,土方开挖完成。 (4)12#楼打桩完成,截桩完成,桩承台垫层完成,土方开挖完成。 (5)13#楼打桩完成,截桩完成,土方开挖完成。 (6)14#楼土方开挖完成。 (7)17#楼打桩完成。 (8)18#楼打桩完成。
(9)19#楼打桩完成,截桩完成50%,土方开挖完成。 (10)20#楼打桩完成。 (11)22#楼打桩完成。
(12)23#楼打桩完成。 (13)26#楼打桩完成。 (14)28#楼打桩完成。 (15)29#楼打桩完成。 (16)30#楼打桩完成。 (17)41#楼打桩完成。
(18)46#楼基础土方开挖完成,承台及地梁垫层完成,砖胎膜除A轴/1-3轴及J轴/2-3轴外其余全部完成。
(19)47#楼基础土方开挖完成,承台及地梁垫层完成,砖胎膜除A-C轴/1-6轴及B-G轴/8-9轴外其余全部完成。
(20)48#楼基础土方开挖完成,打桩完成,截桩完成,承台及地梁垫层完成,砖胎膜除D-Q轴/1-4轴及C-U轴/13-21轴外其余全部完成。
(21)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整平、压实、制模完成220m;3台塔吊基础完成;现场办公室地面、配电房、化粪池、地磅基础钢筋完成;生活区活动房搭设完成;钢筋棚完成2个;模板堆场完成2个。 (二)、边坡支护及土方平衡工程进度情况
(1)7-8断面毛石砼挡墙完成30%。 (2)9-20断面毛石砼挡墙完成100%。 (3)20-29断面毛石砼挡墙完成90%。
(4)29#6-8至23#1-3断面毛石砼挡墙完成90%。 (5)23#10-23#13断面毛石砼挡墙完成100%。 (6)23#6至23#9-1断面毛石砼挡墙完成90%。
(7)23#-8至58断面档墙基础开挖完成,砼垫层浇筑完成。
(8)21#2-21#4断面档墙基础开挖完成。22#5-22#8断面档墙基础开挖完成。29-48断面基础开挖完成。
(9)1-20断面、23#10-23#13断面、22#5-22#8断面旋喷桩完成100%。 (10)1#-48#土方平衡完成90%。
综合以上原因,由于工程停工后我司无法按原投标施工方案全方位、均衡、有节奏地组织施工,班组误工、施工降效现象极其严重,此期间人工大幅度涨价,
施工和管理的成本大幅增加。停工各项费用损失共计5462615元(统计时间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5月10日,具体明细详见后附明细)。 鉴于此我司深信,贵司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望贵司尽快给予核实并回复,以确保工程重新开工建设。 特此报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
住宅(一期)项目停工期间周转材料、设备租赁费、
人工及其他费用明细
住宅(一期)项目停工期间的工日计算依据:
a、停工时间:2016年3月25日~2016年5月10日,共计45天; 一、人工费: (一)、固定人员
1、现场保卫(含门卫):2人×5000元/人/月=10000元/月; 2、项目部管理人员:10人×12000元/人/月=120000元/月; 小计:(1+2)÷30天/月×45天 130000÷30天/月×45=195000元 (二)、非固定人员(等工补偿)
1、泥工班组施工人员:32人×250元/工日=8000元; 2、木工班组施工人员:27人×250元/工日=6750元; 3、钢筋班组施工人员:41人×250元/工日=10250元; 4、架子班组施工人员:3人×250元/工日=750元;
5、土石方及边坡支护班组施工人员:150人×250元/工日=37500元; 6、班组管理人员:50人×350元/工日=17500元 小计:(1+2+3+4+5+6)×45天 80750×45=3633750元
(三)、工人遣散及重新召集费用 1、遣散费用:303人×250元/人=75750元; 2、重新召集费用:300人×250元/工日=75000元 小计:75750+75000=150750元
三项合计:195000+3633750+150750=3979500元
二、设备租赁及停滞费:
1、塔吊(含司机及指挥):2台×12500元/台/月=25000元/月; 2、钢筋弯曲机:6台×500元/台/月=3000元/月; 3、钢筋调直机:2台×500元/台/月=1000元/月; 4、钢筋切断机:4台×500元/台/月=2000元/月; 5、电焊机:3台×500元/台/月=1500元/月; 6、开关箱:15台×100元/台/月=1500元/月 7、水泵:3台×100元/台/月=300元/月; 8、水准仪:3台×100元/台/月=300元/月; 9、J350搅拌机:2台×500元/台/月=1000元/月; 10、对讲机:15台×20元/台/月=300元/月; 11、圆盘锯:3台×200元/台/月=600元/月; 小计:(1+2+3+4+5+6+7+8+9+10+11)÷30天/月×45天 36500÷30天/月×45=54750元
1、挖土机(PC240):4台×20000元/台/月=80000元/月; 2、挖土机(PC220):10台×15000元/台/月=150000元/月; 3、推土机(160):2台×20000元/台/月=40000元/月; 4、铲车:3台×15000元/台/月=45000元/月; 5、卡车(30T):10台×5000元/台/月=50000元/月; 6、小型发电机:3台×4000元/台/月=12000元/月; 7、大型发电机(125kw):1台×9000元/台/月=9000元/月; 8、高压旋喷机械(XP-20B):1台×15000元/台/月=15000元/月; 9、高压旋喷机械(SJB-I):1台×15000元/台/月=15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