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如有转科、会诊、特殊检查、手术等需要携带病案时,一律由本院医护人员携带,不准交与病人自行携带。对转院的病人亦不准携带病案。
7、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保管,至少保存30年。 8、病案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病案潮湿、霉烂、虫蛀、鼠咬等。库内禁止吸烟。配备防火设备并定期检查是否有效。
八、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科室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的起草和人事调配工作。
二、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考核、晋级和工作岗位的调整工作。 三、负责全院各科室专业技术设岗方案的制定和设岗数额报批,设岗数额的调整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聘 任工作。
四、负责全院干部的培训、考察、选拔、任免和调配工作。 五、负责全院干部职工的考核、鉴定、奖惩工作。 六、负责全院人员的工资调整、审核、签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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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协助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
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职工的离退休、退职、辞职手续。 九、负责干部、职工的调入审查和办理调入调出的相关手续。 十、负责集体工、临时工的计划管理和清理、清退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人员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的统筹及工资奖金分配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工作数据。
九、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编写大事记;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起到参谋作用。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四、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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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
六、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七、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拍发等工作。
八、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十、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打字室、收发室工作。十一、负责行政、救护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并保证使用。十二、负责处理医院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护理部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据国家及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结合我院实际,完善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落实《护士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保障护士权利,办理护理人员资格申请、注册、注销、变更手续,杜绝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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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了解科室护理工作情况,经常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疑难/特殊病例讨论、会诊,协调物资、人员等工作。五、建立前瞻性和患者安全为本的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对安全用药、输血、院感等重点管理,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管理体系,保障患者安全。
五、制定各级护理人员分层次培训考核计划,并有长远护理人员培养目标,实施三基三严、专业护士核心能力训练和专科护理训练计划,不断提高护士专业技术水平。
六、拟订全院护理业务学习计划,安排全院性护理业务学术活动,组织安排全院性的护理病例讨论。
七、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类重大灾难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护理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八、负责护理人力资源科学配置和调配,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院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任免等考该、考评工作意见。
九、主持召开科护士长、护士长例会,分析全院护理工作动态,提出工作重点和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十、做好进修护理人员、实习护生的指导、管理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护理部各种登记、会议记录及医院业务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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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医疗行政管理工作能力。
十二、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一、医务科工作职责
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活动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2.拟定有关业务计划,医疗指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督促检查。
3.深入医疗、医技科室,了解和掌握有关诊断、治疗和检查情况,督促医疗任务的完成和新技术、新疗法的应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制定有关医疗管理的制度、文件和办法,解释相关医疗政策,督促检查医疗、医技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的落实和实施情况,组织科室间协作,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重大抢险救灾,院内外会诊、协调解决危重病人的住院、治疗。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宣传、咨询等任务和下乡支农,负责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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