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酒店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00-13:30 下午:16:30-21:00,超出预订时间3小时以上补调休0.5天.同时以客人买单时间及打卡时间为准计算,(收银除外,)
2、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不准弄虚作假,打不上卡的员工得到领导核实清楚,另外以签名、点到计考勤
3、漏卡必须由直属上级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漏卡不得超过3次,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未到视为迟到(含5分钟一次罚款5元,每超5分钟罚款5元,超出30分钟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调休制度
1、员工调休除外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出具请假条,获准后扣当日工资及满勤奖,未获批准而休假按旷工处理
2、急诊病假应电话通知领导,上班后补交医院诊断证明及医院发票和请假条,不能提交上述证明的按旷工处理,结算工资时扣当日工资及满勤奖。
3、酒店每月给予员工3天带薪休假,调休员工由部门领导调配处理,不扣工资及满勤
4、前厅新进员工在1号—30号有3天带薪休假,2号—10号入职的员工有2天带薪休假。10号以后入职人员有1.5天带薪休假,15号入职员工有1天带薪休假体假,20号以后入职员工有0.5天体假。25号入职员工无假。 5、厨房带薪休假2天
三、旷工范围.
1、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的 2、未能及时到达工作岗位的
3、因为生病休假,未能出具有效医院证明的 4、超假未归和不及时回酒店报到上班的
5、写过离职而未到离职时间就不来酒店工作的。
处罚比例规定:旷工1天按基本工资的3倍处罚,基本工资÷30天×3倍=旷工处罚,另扣满勤奖,旷工3天(含)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基本工资÷30天×3倍(9天)=旷工处罚,另扣除满勤。 四、离职流程
1、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直属领导,报经酒店管理层,经同意后确定最后日期才能处正常离职
2、所有领取的物品在离职时必须交接清楚,否则按物品实际价格赔偿.
3、未经申请同意、未办理离职手续,不再出勤的视为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当月的任何工资待遇.
以上规定于2017年 月 日开始执行。请各位同仁认真阅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