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改招管?2012?123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在全省试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固定价比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
为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卖标、借牌投标、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情况,在总结德阳市2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委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试行)》(下简称《固定价比选》),自2012年3月1日起在全省试行。
《固定价比选》作为《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197号令)所规定的比选方式之有益补充,由比选人自行选择使用。《固定价比选》在试行期间,请各地将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及时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以利修改和完善本办法,并为下一步《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修订工作积累实践经验(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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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028-86705921)。
本文同时在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上公开发布。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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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
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公正,提高效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12号)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必须比选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类项目,可采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价,是指比选人在指定比选媒体(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以下简称川报网,网址:www.sczbbx.com)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工程发包价即经财政评审或由有资质的造价机构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形成的价格,下浮比例为:房屋土建、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7%;交通公路、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8%;勘察、设计、监理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价比选(E方式),是指比选人在川报网公告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发包价、预算控制价清单(结算时单价同总价比例下浮)、施工图纸(勘察、设计、监理标除外)和报名的资格和条件,符合要求的比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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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自愿报名,并在主管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直接确定一名工程承包人的行为。
第二章 发布公告和报名
第五条 进行比选的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且相应资金已落实。
第六条 比选人应按照本办法附件格式编制比选公告,并将比选公告和合同样本报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样本应采用省及省以上部门制定的合同范本,可由比选人自行选择。
第七条 比选人应将备案后的比选公告、预算控制价清单、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标除外)和合同样本等统一上传至川报网发布公告。比选公告发布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 经备案的比选公告发布后,川报网即开始接受企业报名。报名期与比选公告发布期相同。报名前比选申请人应先下载预算控制价清单和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标除外)、比选申请函和合同样本等附件,经自检认为可以接受该工程的发包价和条件后,再正式报名。一旦报名成功并中选,中选人将以工程发包价作为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包干总价(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第三章 随机抽取
第九条 随机抽取活动应在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时间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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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进行。
第十条 随机抽取前,比选人应通知项目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派员参加随机抽取现场监督。
第十一条 随机抽取前,所有比选申请人须派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向现场比选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等职业资格证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五)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六)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七)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八)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除上述八项外还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比选人;公告约定的抽取时间后,拟任项目负责人缺席不到或所带资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抽取范围。
第十二条 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比选人代表负责对所有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互联网和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查验核实企业的材料和不良行为处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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