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应具备四种能力
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社会进步是最终目标,增收致富是农民现如今最迫切的愿望。在这样的形势下,势必对农村干部尤其是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笔者认为,村级干部必须具有敢干事、能干事、肯奉献、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品德。
敢干事,是胆量和气魄的直接体现。在推动村级经济发展,引导群众增收方面,村干部不能畏首畏尾,怕承担风险、怕麻烦上身,必须敢干事,敢拍板,在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道路上积极抓住机遇,明智地选择,果断地决策。 能干事,是个人素质和能力的表现。村干部应该是科技推广和新项目实施上的行家里手,在发展特色农业经济上要具有榜样带动作用。同时,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团结村民,获得民心,带领全村齐心协力共同发展。
肯奉献,是有责任心、事业心和为民品质的表现。农村干部是全村人民选出来的当家人,是最信任的人,所以在平常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万事民为先”。农村干部,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抓好各项工作。要有大公无私、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村民打电话有纠纷要去调解,要第一时间赶到;村民因为政策的不了解而对其它工作产生抵触情绪,要耐心的讲
解。一个村干部必须要将大多数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为群众服务上,有时候累到筋疲力尽。在这样的条件下,没有奉献精神是不行的。
善做群众工作,要求村干部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保护者。当遇上麻烦事、钉子户、上访户时,村干部既不能用权力威胁,也不能用政策压制,更不能动用武力解决,而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靠真心去打动他们,用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去感化他们。要经常深入到群众家里去转一转、看一看、问一问、帮一帮,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统一群众的不同思想,实实在在做几件暖人心、稳人心、聚人心的事,真正把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群众才会拥护你,支持你。
(中共上高县委组织部 郑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