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冈中小学
一级和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推荐办法
2018.10.22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现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市、区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冈中小学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推荐办法。
一、量化推荐对象
符合《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一级和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量化评审。
二、量化推荐原则 (一)注重教学业绩;
(二)向基层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三、量化要素及分值
(一)师德表现,分值17分; (二)教育工作,分值12分; (三)教学工作,分值29分; (四)教科研工作,分值25分; (五)推荐小组综合评议,分值20分; (六)其它工作,分值17分; 四、量化推荐细则
(一)师德表现(17分) 1.年度考核(8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分,加满2分为止。
2.综合表彰(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