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能源和水消费(续六)
第四季度 计量 单位 1-10月累计(预计) 1-10月累计(实际) 1-11月累计(预计) 1-11月累计(实际) 全年累计(预计) 全年全年为 累计上(实年% 际) 项目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水消费量合计 其中:自来水 陆地地表水 地下水 其他水 其中:桶(瓶)装饮用水 再生水(中水) 雨水收集利用 热水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注:能源消费计量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惯用计量单位填写,上报时再根据报表要求统一折算;也可采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
总队“非工业主要能源消费”表上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
由于上报时间较早,可以对当月数据做预计,得到实际数据后,对数据进行调整。下个月以实际数据为基础计算累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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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能源和水消费(续七)
第四季度 计量 单位 1-10月累计(预计) 1-10月累计(实际) 1-11月累计(预计) 1-11月累计(实际) 全年累计(预计) 全年全年为 累计上(实年% 际) 项目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二、电力 三、煤炭 其中:无烟煤烟煤褐煤其他 四、汽油 五、柴油 六、天然气 七、液化石油气 八、煤油 九、外购热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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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情况指标解释
住宿业单位 指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服务活动的单位。如旅游饭店、宾馆、酒店和旅馆、旅店等。
餐饮单位 指在一定场所,专门从事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服务活动的单位(含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如各种饭馆、中西餐厅、酒馆、茶馆和火车餐车、车站食堂、飞机场餐厅等。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在填报经营情况报表时,应包括其所属全部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如分店)的相应数据,包括经营地在外省市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营业额(01)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和其他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各项收入。
客房收入(02)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03)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经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如主食、炒菜、凉拌菜等的收入。不包括法人单位所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04)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售商品的销售总额(含增值税)。不包括法人单位所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05) 指营业额中除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以外的其他收入。
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中,其中:外地是指在京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外地区经营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包括经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如主食、烧菜、凉拌菜等的收入)和出售商品(含增值税)所取得的收入合计。
集团消费收入(06) 指住宿和餐饮单位直接对社会集团出售的各种酒水、饭菜及商品的收入。 持卡消费收入(07) 指消费者(含集团)使用银行卡(包括外卡)支付消费的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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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指标解释
存货(015)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其中,“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012) 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020)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固定资产原价”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023)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根据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中“固定资产折旧”或“折旧”项本期累计发生额填报。包括投资性房地产中提取的本期累计折旧数。
资产总计(029)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流动负债合计(030)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归为流动负债:(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负债合计(033)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所有者权益合计(034) 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营业收入(490)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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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043) 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其他业务收入(052) 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收入。根据会计“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本期累计发生额归纳填列。
营业成本(134)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包括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成本(048)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成本”代替填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497) 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050)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报。
主营业务利润(051)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实现的利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中对应指标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主营业务利润”指标本期金额数填报。
其他业务利润(053) 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本期金额数减“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本期金额数计算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0”。
销售费用(049)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建筑业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管理费用(054) 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税金(055) 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根据会计“管理费用明细帐”或“业务及管理费明帐细表(金融业)”中相关科目本期金额数填报。
财务费用(062)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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