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供生产所需的安全条件和设施。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后,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及时划分事故责任方,协助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乙方安全生产职责: 确保进场的人员必须具备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接受过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杜绝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公司和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乙方原
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1、乙方现场使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县、乡政府劳动部门的证明,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附有劳动者名单,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与名单相符,同时,相关证件齐全(就业证、身份证、近期照片)。严禁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童工。
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综合治安管理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均由乙方人员自负。
4、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所需小型工具,手边工具一律按劳务招标和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对现场的周转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及合理使用,由于保管不妥和操作等原因造成浪费、遗失,必须照价赔偿。(赔偿金在工程竣工前必须赔付完,否则,项目部将直接在其任务书中扣除,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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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务费时一并扣除。)
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并对所承接的工程质量实行负责制,且承担工程项目的保修责任。
十一、甲方对乙方的处罚规定 (一)、工期:
1、日历工期: 天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要求进度:项目部制定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必须按时完成。
工期达不到要求者,严格按合同挂钩单价扣减工资,并按工期拖延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工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工期严格按甲方下发的施工周计划执行,每拖延一天,给予500元罚款。若由乙方的原因影响到其他班组的施工进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剩余部分的工作量按原合同单价的5倍划拨给其他班组。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工期的要求,总工期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
3)、乙方与甲方现场负责人每星期共同排定工期计划并严格执行,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计划要求。若不采取相应措施完成,延误下道工序的正常运行,如果发生模板拆除才能操作,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为满足质量、工期要求,乙方须随时按甲方指令无条件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辅材及施工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无力或不愿投入上属资源,甲方将自行投入该资源,并按该等资源实际投入值从承包人之结算总价中扣除其费用。 5)、若因业主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规定作业,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打报告给甲方,并陈述清楚具体原因,报甲方批准认可。否则严格按规定的工期执行。
6)、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的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补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7)、乙方拖延甲方下方的月进度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累计计算,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视情节严重情况每处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5000元。工期、质量累计两次不达标,按相关规定结算工资后,三天内无条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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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对本工程涉及到合同外的工作,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工作,更不能拒绝工作。产生的费用在该工作完成之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乙方书面上报甲方或甲方主管部门,陈述理由和要求,由甲方主管部门解决,否则每发生一次给予乙方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质量的处罚规定: 1)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相关配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要求。 2) 乙方进场的辅材必须是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等)。 3) 每一分部分项的施工,代班者必须跟班检查指导,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项目部质安员及专业工长验收。若验收过程中发现没有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及修改通知施工,每一处给予50元的罚款,并责令返工,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工程质量必须按照国际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地方,必须安排人及时整改,若推诿拖延,每发生一次给予200元罚款。 5) 任务书必须有质量检验评分、并按质量评分计算工资,工程合格率在80%以下,不结算工资,必须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 若工程质量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更换施工队伍,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三天之内办理交接工作并组织全体劳务队伍推出施工现场,乙方不的以任何理由拖延退场时间。除按质量评分结算工资外,另行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经协商后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不予结算工资,乙方无条件退场。 (三)、安全的处罚规定: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应提前一天带好身份证复印件,相片2张到甲方项目部质安组办理工地出入证和安全教育卡,否则门卫一律不放行,强行出入者按门卫管理条例执行。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国家规定的法规,法纪(包括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综合治安管理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除追究乙方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外,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劳务合同。
2、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法、违纪、违章和疲惫、冒险作业,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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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劳动者(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论什么原因,在施工操作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并及时救治伤员。若不及时出面抢救者,每发生一人次事故,甲方将给予乙方负责人罚款3000~5000元。
3、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建设方(业主)为施工场地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即《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云建建[2006]715号文件规定。
乙方必须按《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3号文规定,为其施工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乙方必须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若乙方不按本条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按以下条款执行: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乙方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乙方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自身身体疾病和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疾病或者死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甲方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合甲方搞好安全教育工作,使进场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动。
6、严禁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设施或安全标识,不得损坏或污染安全设施或安全标语,若发现,按情节严重进行相应处罚,若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必须整洁、干净,做到工完料尽,不允许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如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赔偿原材料费;另外安排人员清理从乙方劳务费中加倍扣罚;随地大小便每次罚款200元。
8、在每个施工段完后,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楼层并并负责移交给下道工序,验收工作由甲方、乙方及下道工序负责人参加,三方签字认可,如下道工序负责人不接收,应无条件重新处理,若拒绝处理者,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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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安排其它人员处理,按所产生的费用双倍处罚。
9、在作业面上所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至项目部指定位置,清理时不得往外架及电梯井,其它洞口内倒垃圾,若发现一次给予100——200元/处罚,更不能污染安全网及一切安全标志,发现一处给予50——100元罚款,造成甲方或其他班组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该产品新品购买价进行赔偿,安全网被污染后按购买价进行赔偿。 10、每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达不到要求者,扣除该月完成工程量的文明施工费2.00元/㎡。若是建设方、公司检查达不到优良的每次扣除5000.00元,并在一天整改完成并承担费用。 11、安全文明施工:
1)严禁将模板材料放在结构架上和外架上,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2000元。
2)严禁在外架上、洞口,临边处堆放任何材料,严禁拆除安全网,外架连墙、洞口、临边围护,若遇到特殊情况需拆的,需上报项目部同意后,才可拆除,待工序完工后,及时恢复,并报项目部复查认可,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200—1000元。
3) 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门吊,违者罚款1000元。
12、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者,按合同挂钩单价规定扣减。 1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胸卡,严禁穿拖鞋进入现场 ,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1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门卫的管理。提前两天办理出入证和安全教育卡(带两张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否则门卫一律不放行,并严格按门卫管理制度执行。
15、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准时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会议,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技术措施交底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缺席、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由班组带班人签字认可。
16、电梯井内不得有任何建筑垃圾倒入并且工序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干净,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7、洞口防护网不得随意拆除,防护网内不得有垃圾,若有应立即清理干净,否则每发生一次处罚100元。
18、每周定期周检时间为星期三下午3点,生产班组负责人 刘伟 必须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0元,迟到者罚款100元。 19、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购买,按购买价调拨给乙方。
20、进场后,乙方应加强管理,增派相关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若甲方认为楼层文明施工不达标时,乙方应立即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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