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教代会代表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2、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3、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的方案,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校党委同意。
(三)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1、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是教代会行使评议临督的主要形式。在校党委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2、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应每两年进行一次。
3、民主评议干部前,应由工会或评议小组提出评议干部方案,报校党委批准后实施。
4、民主评议干部时,要向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以便提高认识,明确目的,认真对待,不走形式。
5、民主评议干部时,要注意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6、民主评议干部,最好与上级组织部门和校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工作结合进行。
(四)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
专门工作委员会,是指教代会所设立的教书育人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检查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女工工作委员会、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主持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2、参与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定。
3、提出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4、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5、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
(五)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职责
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案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基层工会共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4)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察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8)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7、教代会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是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教代会大会议题的确定,应当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育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可以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教代会大会议题的建议,一般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出。工会在酝酿大会议题时,应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以及学校党、政领导的意见,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经工会委员会或者教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最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38、教代会议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是大会讨论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和日程。教代会大会主要议程包括: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工会有关民主管理工作报告以及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工作报告;
(2)讨论审议或者审议通过大会各项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3)民主评议、民主推举学校行政领导人; (4)有关选举事项。
有关教代会大会议程的建议,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同级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39、学校同级党组织对教代会的领导 教代会条例规定,学校建立的教代会是“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因此,学校党组织与教代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学校党组织对教代会的领导,主要通过以下途径:
(1)召开教代会的计划方案由学校党组织讨论;
(2)教代会的议题、议程、报告等,在正式形成前由学校党组织审核,提出原则性的意见;
(3)教代会与学校行政之间产生矛盾和分歧时,学校党组织进行协调解决;
(4)学校党组织选配、推荐得力干部,选进学校工会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党校工会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40、教代会与学校行政领导的关系
教代会与同级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教代会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要求修改和复议的权利。此外,行政领导行使职权除受国家法律法规制约和上级领导部门监督外,还要受教代会的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应当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经常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并接受教代会的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