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要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群众参与程序,构筑起不同主题都能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得到顺畅表达的体制机制, 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法律上, 政府应当设计一些公开城市规划管理的信息的范围、时机、方式等制度, 保证政府在从事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时, 能充分听取有关利益主体的呼声。因此, 在这种不确定的城市规划管理大环境下, 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聪明才智。而当前, 社会公众的参与观念尚未树立, 归根结底是我们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法制中却缺乏明确的群众参与机制程序, 迫切需要健全完善。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城市的需求愈加明显,使得城市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一切对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一项极大的挑战。由于城市规划管理在城市长期战略发展方向中起着指导性作用,因此,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把握好城市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潘娟 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1)
[2] 孙启广 浅谈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华建设,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