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 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 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落实公司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或安全技术分析例会);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
8. 组织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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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 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3. 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4. 负责每年向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5.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方案;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方案。
16. 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7.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8. 依法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19. 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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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1. 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2. 落实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4.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副总经理(分管煤炭洗选)安全生产责任制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份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分管煤炭洗选加工工作,协助分管煤化工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修订(编)、审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制定、审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审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5年规划。 4.参与审议年度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5.参加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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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
7.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以及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参与审议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9.每年至少参加1次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 10.参与重大安全事故救援。
11.监督落实上级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决策等。
12.每季度深入分管单位安全调研不少于1次。 13.组织开展对分管范围内进行安全评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股份公司煤炭技术、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节能减排、质量认证等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参与修订(编)、审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2. 组织制定公司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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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规章制度。
3. 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公司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 组织制定公司“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公司“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 组织制定公司“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6. 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7. 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8. 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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