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相邻面板接缝高低差 ≤1mm 用深度尺测量 注:h—幕墙高度。
12、玻璃幕墙与周边密封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幕墙部检查): 检查项目名称 检查要求 玻璃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保温材料严密填塞,水泥砂浆不得与铝型材直接接触,不得采用干硬性材料填塞。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连续封闭,接缝应严密不渗漏,密封胶不应污染周围相邻表面。 幕墙转角、上下、侧边、封口及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构造牢固并满足密封要求,外表应整齐美观。
幕墙玻璃与室内装饰物之间的间隙不宜少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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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玻璃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幕墙部检查): 检查项目名称 检查要求 幕墙玻璃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应嵌入安装槽口内,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18mm。 玻璃与槽口间的空隙应有支承垫块和定位垫块。其材质、规格、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用硬性材料填充固定。 玻璃肋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结构密封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嵌填平顺、密实、无气泡、不渗漏。 单片玻璃高度大于4m时,应使用吊夹或采用支承方式使玻璃悬挂。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使用钢化玻璃,不得使用普通浮法玻璃。玻璃开孔的中心位置距边缘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小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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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承装置安装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其中心线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3mm。相邻两支承装置中心线间距偏差不应大于2mm,支承装置与玻璃连接件的结合面水平偏差应在调节范围内,并不应大于10mm。
14、开启部位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幕墙部检查): 检查项目名称 检查要求 开启窗、外开门应固定牢固,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窗、门框固定螺丝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大于300mm,与端部距离不应大于180mm;开启窗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外开门应安装限位器或闭门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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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门扇应开启灵活,端正美观,开启方向、角度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窗、门扇关闭应严密,间隙均匀,关闭后,四周密封条均处于压缩状态。密封条接头应完好、整齐。 窗、门框的所有型材拼缝和螺钉钉孔宜注耐候胶密封,外表整齐美观。除不锈钢材料外,所有附件和固定件应作防腐处理。
窗扇与框搭接宽度差不应大于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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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玻璃幕墙外观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幕墙部检查): 检查项目名称 检查要求 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整幅幕墙玻璃颜色应基本均匀,无明显色差,色差不应大于3CIELAB色差单位;玻璃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 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伤痕。 热反射玻璃膜面应无明显变色、脱落现象。 热反射玻璃的镀膜面不得暴露于室外。 型材表面应清洁,无明显擦伤、划伤;铝合金型材及玻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斑、脱膜及其他污垢。型材的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均匀,并应符合的要求。 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