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方案,启动实施(2009~2010年)
全面启动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制定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新机制;确定第一批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国优县每个乡镇创建一个示范村(居),省优县50%的乡镇各创建一个示范村(居),努力提高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和水平。
2、调研评估,树立典型(2011~2012年)
确定第二、三批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继续做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阵地建设和建章立制工作。各县(区)对照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示范活动的经验,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培养一个,影响一片,树立一批计生工作样板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万村(居)示范主题活动”。
3、总结经验,全面推进(2013~2014年)
评估、审核、上报第四、五批示范村(居)。组织参加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理论研讨会,召开总结及经验交流会。通过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使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建设提升一个层次,相
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宣传培训,完善群众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享受服务的自治机制,引导群众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