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快速、健康、有序的进行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省厅、市局有关文件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工作程序
一、项目计划管理
1、镇农改办上报建议计划并对项目用卫星定位系统对项目路线、属性采集到山东省农村公路计划管理系统。
乡道、村道的年度建设计划应当符合镇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PS管理系统,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面层硬化宽度不低于4米,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乡道建设项目必须通过镇人大会议通过或镇政府规划,村道建设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会议通过,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所报项目须具备镇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书、规划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表、建设方案、筹资方案、镇、村项目建设承诺函,明确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由镇农改办报当地交管所,由交管所进行实地考查、遴选、优化后报县农改办。
2、县农改办对项目进行审核并上报。 3、市局将建议计划汇总并上报省厅。 4、省厅下达正式计划。
二、工程项目审核
1、镇农改办确定项目建设标准,进行测设,编制设计文件。 2、镇农改办填写“工程项目审核表”,将设计文件及“工程项目审核表”报交管所,由交管所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农改办。
3、县农改办对设计文件及项目审核表的内容审核后,上报市农改办申请批复。
三、招投标
1、镇农改办编写招标文件上报县农改办,经县农改办审核批复后,准许招标并备案。
2、镇农改办按照批准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由交管所人员进行监督,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可由业主代表签订)。
3、镇农改办将评标报告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上报县农改办备案。 四、路面工程开工
1、镇农改办对路基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格,写出质量评定报告。 2、交管所检查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施工队伍做好进场准备情况。
3、镇农改办填写“工程开工报告”,上报县农改办。
4、县农改办对“工程开工报告”所涉及内容检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批准开工。
五、工程变更
开工报告批准后如有工程变更,镇农改办须及时报县农改办批准、备案,方可进行施工。
六、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和镇农改办申报下一个分项工程项目开工。
七、工程质量中间检验
1、施工单位、监理、镇农改办根据规范要求,分别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
2、交管所负责日常质量监督检查,县农改办对工程质量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八、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镇农改办进行初步验收,填写质量评定报告和“交工证书”,报交管所,交管所进行初步审查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的报请农改办验收。
2、县农改办对验收资料及内容进行核实,会同交管所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检查验收,合格后出具总体工程评定、确认交工证书。
3、接受市局、省厅项目验收。 九、拨付资金
1、路面工程开工后,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由县农改办拨付补助资金。
2、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由县农改办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二)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全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队伍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招投标工
作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交通部和山东省交通厅现行有关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依法进行。
二镇农改办为所在辖区的工程项目业主(项目法人)。
三、业主主持招标、评标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低价优先的前提下,优先选定经验丰富、能力强、水平高、信誉好的施工队伍。
四、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招标专用文本的制定。
五、镇业主根据县办公室的招标范本,针对全镇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最终招标文件,由业主报县办审查批准。县办公室收到镇办的招标文件后,3日内批复。
六、各镇业主根据县办公室批准的招标文件,具体组织辖区内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主持开标会议,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组织评标、定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向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名单和《评标报告》报县办公室备案。
七、各镇业主负责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和安全目标责任书等有关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责任,并详细列明工期、质量目标、资金支付方式等重要内容,做到职责分明,切实维护合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工程项目审核办法
一、总则
规划设计是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首要环节,必须按照省、县农村
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和设计标准,切实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成民心工程,把好事办好。
项目的规划设计采取审批制。由镇办公室确定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填写《工程项目审核表》报县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县办公室收到审核表后,进行认真审核,对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在3日内批复。
二、《工程项目审核表》包含以下内容和文件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位置、走向、起止点、拟建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2、镇农改办意见。
3、镇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三、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的确定
除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等级外,要遵循以下原则: 1、路线的选择要因地制宜,尽量利用老路又要充分考虑技术要求和受益区域的整体利益。
2、尽量利用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在不过分加大工程投资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当地筑路材料。
3、路面结构应根据道路担负的交通量大小、使用任务、功能、当地材料及自然条件确定。县办根据本县各镇的实际情况,推荐了几种路面结构,详见《路面结构推荐型式》,镇应根据当地资源和施工条件,合理提出不低于此标准的方案,报县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4、路基、路面宽度应进行综合设计,既满足群众通行又要节约投资、方便施工。在可能的情况下,路基宽度尽量做的宽一些,以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