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层注水: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除《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的6种情况外),应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打钻注水的所有技术参数和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工作面正在作业的钻孔和注水孔要挂牌编号并注明相关孔径、孔深和封孔深度、流量、压力等参数,注水前后要进行煤体水份测定,单孔水份增加率应达1.0%以上,或煤体的全水份达到4.0%以上。(便携快速测水仪如WM-A或WM-B型)
2、采煤机喷雾: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则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单个喷
嘴参考流量:≥15L/min)。
割煤测点(机组回风侧10-15m处)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3、支架喷雾和封闭控尘:液压支架应有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应安设有向上风侧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装置;放煤喷雾应安设有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装置;喷雾安装均应平直整齐并有防砸和便于安装及维护措施,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否则必须设置供水压力、流量与喷雾参数相匹配的两台泵站(一用一备)。降柱、移架及放煤时同步喷雾,分别封闭大溜以上及放煤口空间。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止降柱、移架或放煤(1Mp,
15L/min)。架间漏煤要采取封闭控尘措施。
移架和放煤下风侧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都应≥75%。
4、破碎机防尘:破碎机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在通道两侧挂挡尘帘(或防尘罩)封闭粉尘。
回风巷测点(距工作面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应≥75%。 二、 综掘面防尘:综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1、掘进机喷雾: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
2、除尘器: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除尘器。所有除尘器应符合MT159的规定。(参考流
量:15L/min)。
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割煤测点(机后4-5m处的回风侧)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70%,其他矿井应分别≥90%和75%。达不到以上规定的降尘效果时应采用符合MT/T441规定的除尘器抽尘净化等高效防尘措施。
三、炮掘面防尘: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1、湿式打眼:必须采取湿式打眼(2-3L/min)(底眼干打时要采取喷水、个体防护等降尘、捕尘措施),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2、水炮泥:放炮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 3、放炮喷雾: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离地0.5m以上安装使用压气喷雾器或高压自动喷雾,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
以上;(0.7Mp,喷嘴15L/min)
4、爆破前后冲洗巷壁和巷道: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
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5%和80%。
四、锚喷除尘: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1、湿式打眼:锚喷作业必须采取湿式钻孔(帮眼干打时要采取喷水、个体防护等降尘、捕尘措施),
2、喷料除尘: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使用湿喷机,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加强喷射机密封,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作业地点下风流100m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抛洒在巷道中的灰浆和煤岩要在其未干前清理干净。
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第四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各矿必须建立健全明确的各级领导、部门、
人员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奖惩制度和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计划管理制度:防尘管理和作业部门每月要制定防尘作业计划
和工作总结,作业规程措施都要对防尘情况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所有防尘工作都要实行闭合管理,确保持续改进。
三、例会工作制度:矿安全办公会要及时研究坚决防尘重大问题,
矿技术负责人要每月召集一次防尘专业会总结布署防尘工作。
四、职业教育制度:矿每月一次例会、队每天班前会、作业规程都
必须安排防尘专项内容。防尘管理、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测尘员每3-5年进行培训发(换)证,还要通过其它宣教媒体让全体职工了解防尘基本知识,以便群防群治、齐抓共管、进一步管好用好防尘设施、监督执行防尘措施、自觉实行个体防护。
五、检查验收考核制度:所有防尘工程、项目、作业、设施都要进
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准投产,投产后还要定期(每周)进行检查、监督、测试(水压、水量、水质、粉尘浓度等)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生产。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矿井必须有防尘系统图(半年一报)、防
尘设施牌板,以及打钻注水、防尘设施、防尘措施、隔爆设施、冲洗刷白、粉尘测定(分散度、sio2)、水压、水份、水质化验、检查验收等台帐(记录),还有报表(月、季、年)、反馈表及其它文件、资料等的编制上报。各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准确。
七、粉尘测定管理制度:粉尘检测工作是进行矿井安全和职工职业
健康监督检查的必备手段,矿井必须建立粉尘测定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有代表性地掌握作业环境中所有尘种的粉尘浓度和物化性质,从而分析出防尘设施的使用维护效果、防尘措施的执行考核情况、防尘管理的检
查监督情况,以便评价出粉尘危害程度、鉴定防尘效果,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结合、持续改进,不断降低粉尘浓度。粉尘测定按公司《矿井粉尘浓度测定细则》编制执行。
八、鉴定化验管理制度:新矿井要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
生产矿每延伸一个新水平也要鉴定,鉴定结果报公司通风处和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新的工作系统的水质、分散度、sio2(煤、岩、水泥)、水压、水量要及时测试,正常状态水质、分散度、sio2每半年测试一次,水压、水量采区以上每季、采掘面每月测试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测试并对应处理。
九、资金材料管理制度:矿井要确保足额的专款专用(≦0.3元/
吨煤),所有的防尘工程、装备、材料、仪器仪表都要建立管理制度和档案,坚持证件齐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易于操作、修校方便、经济合理的原则,并至少每季对资金使用情况核实一次。
第三部分 矿井粉尘浓度测定细则
各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矿粉尘监测的管理和监督,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测定、化验、分析工作,要指定经过培训有资质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监测计划,对仪器使用、样品处理的过程控制进行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进行粉尘监测,粉尘监测情况要形成分析材料和数据报表,并按测定周期及时、真实、准确上报公司通风处。粉尘监测点合格率公司规定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