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 第2段 第3段 第1段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注: 当确定适宜的方法时,建议组织根据每个过程对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影响,考虑监视和测量的类型与程度。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 第1段 第2句 第2段 第5段 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第3段 第4段 8.4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d)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b) c) d)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7.2.1);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供方。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6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8.2.4);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见8.2.3和8.2.4); 供方(见7.4)。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8.5.2 8.5.3 f)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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