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形式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条款号 2.1.1 2.1.1 2.1.1 2.1.1 2.1.1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报价唯一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2.1.2 2.1.2 2.1.2 2.1.2 2.1.2 2.1.2 2.1.2 2.1.2 2.1.2 评审因素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财务状况 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 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投人(如有) 评审标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2.1.3 2.1.3 2.1.3 2.1.3 2.1.3 2.1.3 评审因素 投标内容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2.1.3 2.1.3 2.1.3 2.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价格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标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70%。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 商务标: 设标底 30分 分 70采用算术平均值 2.2.2 是否设标底 采用加权平均值 不设标底 商务标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70%,各部分分值设置可以适当调整,但是应保持四部分比例不变。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分A 商务标分值设置 (总分) 2.2.3 7030分 1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得分B 分 主要材料报价得分C为 15 分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D所占分值为 10分。 指定投标竞争率,投标竞争率系数Fa= 2.2.4 投标竞争率 2 不指定投标竞争率,开标时公开抽取 5.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标准 条款号 分值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14 主要施工方案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6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6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6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11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10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5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5 劳动力安排计划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5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5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1) 2.2 评分标准 2.2.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12 (1) 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 2.2 评分标准 2.2.4冬雨季施工、已有措施、管线的加固、保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3 (1) 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4 施工组织设计 (1) 2.2 评分标准 2.2.4详见本章正文部分2.4 项目经理业绩 (1) 2.2 评分标准 合计 100
6.其他事项 条款号 3 评标程序 编列内容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补1 废标条件 计算机辅助评标 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C: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权重设置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技术标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项设置及评分标准参见附表A-5,对于技术标中应当有的项缺项的,该项评定结果为差,得分为“0”
(2)对不能作出平面布置的对第5项不作评审。
(3)对于有多名评委参与评审时,各评审项取全部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技术标评定得分(当评委人数多于5人时,应当去掉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之后再取算术平均值);
(4)计算得分后该得分在评定标准的“差”的分值区间,则该项目被评定为“差”。 (5)附表A-5中带★项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如有一项及以上评审结果为“差”,其技术标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6)附表A-5中带△项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中有二项及以上评审结果为“差”,其技术标评审结论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