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及报警后的操作
有两种情况可以触发报警:1、布防状态下防区被触发;2、任何状态下触发属于紧急类型防区(包括紧急防区、火警防区、挟持防区、医疗救助防区、防拆防区等类型)。
注意:当按控制器上的紧急按钮以及火警、救助按钮报警时,必须超过2秒钟才会触发报警,以防误操作引起误报警。
报警时,在相应编程项设置为允许的情况下,报警控制器的蜂鸣器会持续鸣叫,同时,LED显示屏上的报警指示灯常亮,报警防区的指示灯长亮(注意:引起报警的防区的指示灯将闪烁指示,其它被触发过的防区的指示灯长亮),并且控制器会将警情上报到“电脑报警中心”:
报警状态下,如果您没有进行撤防操作,则系统一直处于报警状态,“电脑报警中心”显示的用户状态也一直是报警状态,但蜂鸣器的响声只会持续到编程中设置的“警号输出时间”时间到为止。
在报警状态下,如果重复触发已报警的防区,该防区将继续报警。 报警后如果您进行撤防操作,第一次输入撤防命令后,警号和蜂鸣器将停止发声,系统处于“报警记忆”状态,此时LED显示屏上的“报警指示灯”开始闪烁,当您再一次输入撤防命令后,系统才完全取消报警和报警记忆状态。 防区旁路
防区旁路操作允许您在控制器“撤防”的状态下将您系统中的一个或几个暂时不用或失效的防区暂时关闭。将某一防区旁路之前,控制器必须处于撤防状态,然后按以下示意输入即可: 1 2 密 码 3 4 6 旁路操作代码 1 防区号 输入完毕、当听到连续的两声“嘀、嘀”确认音后,并且该防区对应的指示灯闪烁,则防区1就暂时处于关闭状态。如果要旁路多个防区,参照以上方法重复操作即可。
如果要取消被旁路的防区,则输入以下命令即可,同时该防区的指示灯恢复熄灭的状态。
1 2 密 码 3 4
1
取消旁路键 注意:当控制器被撤防时,所有被旁路的防区全部恢复正常;当用户做“留守布
防”操作时,内部防区会自动被旁路。详见“防区类型”说明。
功能 外出布防 留守布防 单防区布防 撤防或取消报警 操作指令 按控制器“外出” 键 按控制器“在家” 键 输入“ + +防区号(可连续输入多个防区)” # 输入密码 # 单防区撤防 输入“ + 密码 +防区号(可连续输入多个防区)” 紧急报警 火警报警 医疗救助报警 启动门铃 关闭门铃 旁路防区 更改密码 删除密码
同时按 # 键2秒以上 * 和 按住控制器“火警”键 2秒以上 按住控制器“求助”键 2秒以上 # 9 输入 # 输入 9 输入“密码 + + 防区号” 6 输入“主机密码 + + 两位数的密码编号+新密码” 8 输入“主机密码 + + 两位数的密码编号+主机密8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