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景观设计需要彰显和强化核心文化景观中的场所精神
摘要: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全国各个城镇普遍出现城市特色的丧失、城市使用者对家园缺乏认同感等现象,这类现象的实质是地域文化的失落。本文结合相关理论与实例,论证:景观设计中,地域文化的保护需要彰显和强化核心文化景观中的场所精神。
关键词:景观设计;地域文化;文化景观;场所精神
指出文化景观是任何特定时间内形成一地基本特征的自然和人文因素的复合体;是人类文化与自然景观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此外,文化景观区别于其他的景观类别,具有更深刻的内涵。文化景观具有延续性,体现了文化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文化景观具有象征性,是人们生活方式、民族身份和信仰系统的象征。
可见,文化景观无论是概念还是内涵都更强调了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以及文化的深层结构。正因如此,在探讨地域文化保护的时候,将“文化景观”作为文化在空间中的物质形态进行理解,整个研究工作将更具地域针对性并更体现设计的人文关怀。
三、城市的场所精神
城市为人所用,是生活发生并具有特性的空间,它不仅包含着构成城市空间的一系列物质要素,还承载着人们的生活记忆与情感。在对城市的认知过程中,如果片面的强调城市的空间关系、功能、结构组织和系统等各种抽象内容,而忽视城市作为“家园”这一层面更深刻的意义,城市可能将会失去其可见、实在的具体性质,甚至包括不可替代的人文特性。因此,在地域文化保护的前提下,更应该将城市作为一个“场所”进行理解和分析。
场所不是一个抽象的地点,而是“由具有物质的本质、形态、质感及颜色的具体的物所组成的一个整体。”
城市作为场所,必然具有其自身的特性,及“场所精神”(genius loci)。场所精神的产生是依赖于环境客体与感知主体双方相互建构的。一个有意义的场所的产生,是源于丰厚的文化积淀,精神的巨大张力通过物化的文化景观以“冰山的一角”显现出来。具体而言,城市通过其文化景观,如建筑、广场、构筑物等与人们的记忆对话。当提及某一建筑、或某一广场时,便能唤起人们对此相关的全部记忆和情感。当然,不同的人对于城市的记忆也是不同的。但是,那些令人难忘的场所,给人印象深刻的文化景观,对于多数人而言往往又是一致的。在那里承载着一些让人感动的内容,也就是它的场所精神。[3]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集体认同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深层文化,它们显现于那些人们所熟知的“核心”文化景观,而这样的“核心”文化景观就成为了人们在城市中得到归属感的情感寄托。
地域文化是靠积淀而成的,不可能运用某种设计方式在短时间内创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