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建筑物质量等级、结构安全、外部造型和建成后的使用功能等因此,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理无论在建筑、安装还是交通行业均是项目监理工作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
1、加强对原材料实验的抽检和见证。从公路进场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在施工单位在原材料取样、进行标准试验的时候,我们监理也应该进行平行试验。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要给予否定,对于取样要具有其代表性,使不合格的材料从源头上控制,使其不能进入施工环节。对于进行标准试验要确定其合理配合比,使其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经济、合理、节约,能正确的指导施工。
2、加强对进场的材料抽检和见证。施工过程中我们要按规范要按批次、按数量进行材料的抽检。使不合格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得以检验出来。
3、加强对半成品、成品材料材料的检验。对于半成品材料、成品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按要求进行抽样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我们在过程中进行返工处理,使其损失控制到最低。对于成品材料我们抽样进行委托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4、完善和落实材料的报审制度。对于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我们要按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材料的进场报审制度进行报验。在制度上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对进场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惩处制度。
(三)、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在公路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上面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材料要求进行施工。
三、 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
(一)、检查承包人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
1、承包人(含监理)负责人应正式制定和颁布承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总体质量宗旨和方针、目标、管理,创优细则,控制和消除工程“常见病、多发病、通病”的具体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能、程序、过程控制和资源配置的有机整体,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和技术保证组织体系。各级自检人员要由富有施工经验、责任心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证书、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技术人员担任;承包人的质量检验手段、工地试验室的设置规模都应根据合同段工程特点和合同文件的规定配置,满足工程检测、试验需要。
2、承包人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当以项目负责人为主,总工程师主抓,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逐级进行质量交底,以施工点、班组为基础,每个施工组织点均需配置满足质量要求且性能稳定的施
工机械、质量优良的材料设备、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控制手段和现场质量专职检验员、试验员,对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专业质量检查工程师、试验专业工程师每日巡视,按规定抽样检查,每一工序结束,由质检部门、承包人中心试验室组织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技术保证体系应当建立全部复核审查制度,技术图表、计算资料和现场放样应实行独立复核、审核后签认程序;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质量责任制。
3、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须按投标文件的规定进场,监理工程师将依据承包人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核对,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作进一步核对。当进场的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不能满足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要一直在工程现场,全时间进行专门的质量检查、检验和管理。
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保证体系的组织、制度和运转是否正常,承包人自检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每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
供有关技术资料。
(2)在各项工程施工中,配备足够的现场技术、质检、试验人员,对每道工序或工艺、现场施工行为、质量都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和自查、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设备、工艺、施工行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对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不建全的工序不准开工。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报告,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合同指定或规范规定的抽样最高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养护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对工程各部位的平面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等及时进行量测,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6)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统,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或交竣工验收提供详实的施工记录、检验资料。
(二)、审核承包人的试验室
1、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规模、设备、人员配备应能满足工程各项试验检验的需要,管理制度健全。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资质应取得云南省交通厅质监站的核准,其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能进行各单项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指导施工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的试验检测中心进行复验和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2)对重要工程材料(进口)设备或当地的工程材料进行鉴定试验、现场复验或取样送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将试验
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的试验检测中心进行复验和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配合施工,提供和收集为控制工程质量所需的各种参数和试验检测数据。
(4)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和工序及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试验,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结果。
(5)对合同工程的全部项目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交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资料。
(6)对超越资质范围的试验项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试验,并签署委托合同,附上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总监理工程师核查批准。
2、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应派出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有试验仪器、设备都须经事前标定并按期进行鉴定;从事试验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旁站监督。
(三)、审查承包人准备工作情况
1、审查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认真审查。
(1)质保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包括项目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现场质量管理员、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到位,所到人员的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试验设备、工具、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