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街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2)

2019-03-15 13:26

(六)决议的实施: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

1、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村(居)委会严格按照决议结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居)民代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居)委会能解释的即行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党组织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须变更决议应及时向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通报。重大变更须再次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议。

(七)实施结果的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实施结果的审核审查并由村(居)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1、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2、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并设立意见箱。 3、对收集到的意见,村(居)委会3日内给予解答。 4、对村(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组织党员大会审核后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第八条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原则上每季度运用一次, 可一事一议,也可多项内容一次商议、逐项表决。

第三章 相关制度

第九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村(居)党组织每名党员都要联系一定数量的群众,登记造册后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党员要对所联系群众进行党的有关政策

6

宣传,在联系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与所联系群众的交流,充分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居)事务的意见、建议。

第十条 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村(居)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村(居)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要支持村(居)“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居)事务。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 街道领导包村(居)制度

包村(居)领导干部要做好所包村(居)“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实施,要全程参与指导工作法实施流程及会议相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完善存档上报工作。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议事决策档案,详细记录“四议两公开”各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 民主监督制度

全面落实以村(居)财务委托代理、村(居)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两笔会签”等为重点的《农村十一项制度》。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并发挥好监督、评议、审核等职能作用,确保议事决策程序到位、落实到位、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向党员大会通报。凡村(居)

7

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决策的,决定决议均为无效,村(居)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经由街道组织评估后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五条 健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科学考评体系。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将运用情况的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优先评选为“五个好”党支部,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优先评为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

第十六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的,由街道党工委对村(居)支部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一)党支部领导不力,不重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造成负面影响的。

(二)“两委”盲目决策,不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村(居)重大事务,造成决策失误的。

第十七条 对不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管理村(居)重大事务,或安排工作时违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程序和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或依法罢免。对不配合决策,不能够或不愿意履行职责的村(居)民代表,可适时启动推选程序重新推选。对不重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群众有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仍不及时纠正的,免去党内职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等配套实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街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9


黄陵街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分项工程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